上海电气(601727):上海电气董事会五届一百零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 2024-089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一百零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零三次会议。应参加本 次会议的董事 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综合处理项目投资终止并公开挂 牌转让综合处理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议案 (1)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宁波海锋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海锋”)的宁波海锋焚烧及物化处理项目投资终止; (2)同意对宁波海锋的商誉账面余额人民币 2.07亿元全额计提 减值准备; (3)同意宁波海锋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属 位于余姚市小曹娥镇滨海新城兴业路北侧、曹一北路西侧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在建工程,挂牌价格为 2024年 5月 31日相关资产的评估值人民币 9,066万元(含增值税,最终以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第十次审核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二、关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上海电气集团 (肃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上海电气 集团(肃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肃宁公司”)100%股权,挂牌价格为 2024年 3月 31日肃宁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人 民币 15,700万元(最终以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值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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