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希通讯(831305):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4-106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11日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 12月 10日 15:00—2024年 12月 11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郭堃、易菲凡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518号 15幢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储能系统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 公司海希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希智能(浙江)”)拟与中机 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国际”)签订《菏泽储能电 站项目储能系统采购合同》,合同含税总金额:223,417,958.40元(不含税 198,715,007.43元)。海希智能(浙江)拟向中机国际销售菏泽储能电站项目所需 的储能系统。菏泽储能电站项目发包方为苏州辰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辰隆控股”),中机国际为该项目总包商。 截至目前,上述海希智能(浙江)与中机国际的关联交易已执行含税 111,708,979.20元(不含税 98,857,503.72元),剩余含税 111,708,979.20元(不含 税 98,857,503.71元)尚未执行。因辰隆控股综合评估其一期项目的实际建设情 况,其菏泽储能电站项目二期项目与中机国际达成一致意见,确认中机国际不再 参与菏泽储能电站项目二期项目建设。辰隆控股综合付款节奏和项目进度安排, 为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拟通过辰隆控股全资子公司苏州嘉润升物资贸易有限公 司直接与海希智能(浙江)签订合同并新增合同金额。 上述交易主体及合同金额调整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调整储 能系统采购合同交易主体及金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体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储能系统采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希智能(浙江)拟与中机国际签订《菏泽储能电站项目储能系统采购合同》,合同含税总金额:223,417,958.40元(不含税 198,715,007.43元)。海希智能(浙江)拟向中机国际销售菏泽储能电站项目所需的储能系统。菏泽储能电站项目发包方为辰隆控股,中机国际为该项目总包商。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将上述关联交易合同金额计入了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截至目前,上述海希智能(浙江)与中机国际的关联交易已执行含税111,708,979.20元(不含税 98,857,503.72元),剩余含税 111,708,979.20元(不含税 98,857,503.71元)尚未执行。因辰隆控股综合评估其一期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其菏泽储能电站项目二期项目与中机国际达成一致意见,确认中机国际不再参与菏泽储能电站项目二期项目建设。辰隆控股综合付款节奏和项目进度安排,为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拟通过辰隆控股全资子公司苏州嘉润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直接与海希智能(浙江)签订合同并新增合同金额。 因上述调整交易主体及合同金额的原因,公司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新增 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暨调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 议案(一)关联股东苏州辰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二)关联股东周彤、周丹、李竞、李迎、苏州辰隆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24年 12月 11日下午 14:30-15:00 (三)登记地点:上海松江区莘砖公路 518号 15幢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李春友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518号 15幢;电话:021-54902525;传真:021-54902626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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