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慈文传媒(00234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慈文传媒 公告编号:2024-061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该等担保全部系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4年 6月 14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整(最终以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针对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总计不超过 10亿元的担保额度(包括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4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6亿元;上述额度视公司及子公司各自的实际资金需求合理分配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协商授信事宜,具体担保种类、方式、期限、金额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额度内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管理层办理额度内的相关手续。该议案及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无锡慈文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慈文”)向该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及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慈文传媒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731173204M 成立日期:2001-09-12 营业期限:2001-09-12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资本:人民币 16326.3158万元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 111-2号软件园飞鱼座 A302室-F32 法定代表人:杜立民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摄影服务、文化教育信息咨询、经纪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影视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与策划;文学创作;电脑加工图片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社会经济咨询(不含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电子产品、五金产品、电器机械、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网络游戏开发、软件研发及销售,计算机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音像制品制作;出版物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动漫游戏开发;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体报表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保证人: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无锡慈文传媒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5,000万元 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保证期间: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业务拓展,同意为其银行借款等融资行为提供担保。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 1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3.42%;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包括本次担保)为 32,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3.72%,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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