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002324):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19:31:03 中财网
原标题:普利特: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4-090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普利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月 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4年 11月 28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 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7名,实到董事 7名。

4、董事长周文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届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证审计服务质量,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综合考虑审计机构的规模、执业资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水平、行业地位、项目报价等因素,公司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2024年8月26日,公司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中期分红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1,100,284,376股为基数(现有总股本1,114,038,492股扣除库存股 13,725,940股以及因股权激励计划拟注销 28,176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005,687.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再行分配。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10月22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8.35元/股调整为8.33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的情况,公司将分别回购注销对应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共11.07万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全额达标的情况,公司将分别回购注销对应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共11.07万股。

综上所述,公司将在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毕后,进行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证券部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2月16日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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