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创科技(833533):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833533 证券简称:骏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3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数量中,不包含实控人沈安居、李祥平通过创福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此外,上述员工持股平台持有人还包含公司董事秦广梅、监事蒋辉秋及刘平(3人均无直接持股),计划减持比例均不超过其通过创福兴间接持有总数的25%;具体明细如下:
(一) 拟在 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本次公告 30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九、重要承诺(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中,该员工持股平台做出过如下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2、本企业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公司股份,如本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允许的方式进行。若本企业在发行人在北交所上市后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拟减持的,将提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北交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因本企业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企业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三、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未来 12个月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减持股份告知函》 苏州骏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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