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股份(002696):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
证券代码:002696 证券简称:百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0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 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 份数量为98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8525%,拟回购 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8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 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7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7,837,730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2.2629%,最高成交价为5.54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4.9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1,401,860.00元(不含交易 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 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5.80元/股 (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 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