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宇软件(30027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271 证券简称:华宇软件 公告编号:2024-110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29日在北京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 C座 25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公司于 11月 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樊娇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备查文件: ?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监事会决议。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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