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德曼(30028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00:56:11 中财网
原标题:利德曼: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79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第 1项、第 2项、第 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进行投票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4年 11月 13日以公告形式发
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29日(星期五)下午 14: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4年 11月 29
日 9:15-15: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号
公司二层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4人,代表股份 275,565,3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54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
份 1,14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8%。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40人,代表股份
274,424,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4445%。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42人,代表股
份 22,292,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77%。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凯翔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以下子议案:
1.01选举尧子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 267,740,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1605%。

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467,5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8996%。

尧子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郑允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 267,872,2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20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599,1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4899%。

郑允新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李相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 267,569,7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098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296,6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1329%。

李相国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黄岩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 267,660,2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13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387,1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5389%。

黄岩谊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以下子议案:
2.01选举张志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 267,567,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09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294,10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1217%。

张志谦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安娜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 267,726,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15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453,3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8360%。

安娜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杨格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同意 267,564,1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7.09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4,291,0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4.1078%。

杨格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包括以下子议案:
3.01选举欧阳钰清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
同意 265,897,0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49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2,623,92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6.6294%。

欧阳钰清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成员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66,211,5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56%;
反对 9,24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63%;
弃权 1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938,3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0400%;
反对 9,24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4890%;
弃权 1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1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成员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266,220,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6090%;
反对 9,24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3556%;
弃权 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2,947,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0817%;
反对 9,24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1.4800%;
弃权 9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83%。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王伟律师、唐慧敏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
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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