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301037):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4-077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8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 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6)。 因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 19.00元/股(含)调整 为不超过人民币 13.5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自 2024年 6月 1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 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 7月 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3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 股本的 0.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 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 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股份回购 进展公告。 3、截至 2024年 11月 28日,公司已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240,985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1.6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1.34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8.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018,798.02元(不含交 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已经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年 7月 10日 至 2024年 11月 28日。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 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 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 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回 购股份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 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 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 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240,98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1%。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如下: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致。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 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披露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 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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