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688306):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时间:2024年11月30日 17:40:38 中财网
原标题:均普智能: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3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因此,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在“销售费用”项目列报。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的相关规定,将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在“营业成本”项目列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名 称报表期 间受影响 的报表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差异
合并利 润表2023年 1-9月营业成 本1,193,543,544.991,202,274,831.298,731,286.30
  销售费 用104,697,997.3595,966,711.05-8,731,286.30
 2024年 1-9月营业成 本1,273,850,588.631,286,101,001.0212,250,412.39
  销售费 用114,842,066.43102,591,654.04-12,250,412.39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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