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普智能(68830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说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说明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普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均普智能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8,626.61万元。关联董事刘元先生、王剑峰先生、周兴宥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2024年11月2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原则,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及出租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关联监事王晓伟先生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新增关联交易预计议案,一致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关联方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同类关联交易都能够顺利执行完成,具有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及货物,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与出租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最终价格通过市场化竞争或综合考虑人工、采购、税费等各项成本,结合市场定价及公司正常盈利空间确定最终定价,与非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没有实质性差异。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并与所有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予以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服务费用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不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法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此次新增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新增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预计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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