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 (508069): 华夏南京交通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四年四月至二〇二四年十月主要运营数据

时间:2024年11月30日 18:21:08 中财网
原标题:南京交通 : 华夏南京交通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四年四月至二〇二四年十月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华夏南京交通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二〇二四年四月至二〇二四年十月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30日

一、 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华夏南京交通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华夏南京交通高速公路REIT
场内简称南京交通(扩位简称:华夏南京交通高速公路REIT
公募REITs代码508069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期2024年10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 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 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 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 (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华夏南京交通高速公路封 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南京交通 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 新)》
二、 2024年4月至2024年10月主要运营数据
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3月31日,评估基准日以来基础设施项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本基金底层资产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通行费收入来源分散,无重要现金流提供方,外部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

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2024年4月至2024年10月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月份日均收费车流量(辆次)    路费收入(人民币,万元,含增值税)    
 当月当月环 比变动当月同 比变动2024年 累计累计同 比变动当月当月环 比变动当月同 比变动2024年 累计累计同 比变动
2024年4月38,287-1.9%-2.8%40,057-2.5%3,888-6.3%-1.9%15,436-0.8%
2024年5月41,5648.6%13.3%40,3640.4%3,673-5.5%-1.8%19,109-1.0%
2024年6月34,404-17.2%-14.1%39,382-1.9%3,561-3.1%-10.1%22,670-2.5%
2024年7月33,652-2.2%-15.7%38,548-3.9%3,5860.7%-14.4%26,256-4.3%
2024年8月33,9420.9%-22.9%37,963-6.5%3,5960.3%-19.2%29,852-6.4%
2024年9月38,73514.1%-9.4%38,047-6.9%3,8557.2%-10.4%33,708-6.9%
2024年10月34,701-10.4%20.0%37,707-4.9%3,402-11.8%-8.7%37,109-7.1%
注:①车流量口径说明:均为收费自然车流(veh)口径。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运营管理中心(简称“联网中心”)清分车流量数据为全口径车流量(包含免费车和收费车),此表中的收费车流量数据系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中心当期清分数据剔除重大节假日门架统计免费车数据后计算得出,因此数据可能存在一定误差;
②日均收费车流量计算方法:当月总收费车流量/当月自然天数;
③2024年5月份收费车流量同比上升,但通行费收入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劳动节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时间比2023年5月同期多2日; ④2024年6月份收费车流量环比较大幅度下滑的原因是2024年5月劳动节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车流量高峰出现在5月;
⑤根据滁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告,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9月25日,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通往安徽省内的主通道滁淮高速施集枢纽匝道实行封闭施工,受此影响,2024年6月至9月本项目日均收费车流量、路费收入同比有所下降;
⑥2024年10月份收费车流量同比上升,通行费收入同比下降,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10月国庆期间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的时间比2023年同期多1日;二是滁淮高速施集枢纽9月25日恢复通行后,货车车流量恢复需要一定时间,但通行费收入月度同比降幅已经收窄;
⑦收入数据为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中心当期清分收入数据,未经审计。

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过本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实施机构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有限责任公司确认。

三、 其他说明事项
投资者可登录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进行相关咨询。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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