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4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4年12月01日 22:40:34 中财网
【22:40 雷迪克: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411%;
1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的承诺情况及其履行情况
胡柏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承诺如下:
“一、除非公司撤回上市申请,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2:10 茂硕电源: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747,590股,占公司总股本1.61%,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此期间如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不减持。

1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顾永德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19:40 中邮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邮科技”)大股东国华卫星应用产业基金(南京)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华卫星”)持有公司股份11,90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8.7525%,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股份,已于2024年11月13日上市流通。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是国华卫星的实际控制人,与国华卫星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国华卫星计划自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3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 1,360,000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2,720,000股。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以上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承诺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不以任何形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国华卫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1

【19:40 思科瑞: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通泰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通泰信”)持有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科瑞”或“公司”)5,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02%;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通元优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通元优博”)持有公司2,4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6%。股东宁波通泰信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通元优博合计持有思科瑞7,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8%。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7月1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宁波通泰信及宁波通元优博拟在本减持计划披露的减持期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0%。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1
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出相应调整。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