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300777):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公司决定于 2024年 12月 16日下午 2:30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16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4年 12月 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 16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完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有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年 12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东路 56号环球恐龙城维景 国际大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议案
上述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已于 上述提案 2.00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独立董事 2 人,选举非独立董事和董事的表决应该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 1.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 2.0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 12月 12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 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 原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 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玉龙北路 569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冷先生、王小姐 电话:0519-8962069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等费 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1月 2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77 投票简称:中简投票 2、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4年 12月 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4年 12月 16日 9:15至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我个人(单位)出席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6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本人(单位)没有对表决意见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提案或弃权。本人(单位)对下述提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附件三: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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