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思特(30162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英思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英思特 股票代码:301622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Baotou INST Magnetic New Materials Co., Ltd.)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阿拉坦汗大街 19号 (稀土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区 A1-B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之 上市公告书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公告日期:2024年 12月 特别提示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思特”、“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4年 12月 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如本上市公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目录................................................................................................................................ 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 4 一、重要声明 ......................................................................................................... 4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 4 三、特别风险提示 ................................................................................................. 6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 13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批情况 ................................................................... 13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 14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 16 第三节 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 ............................................................... 1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8 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 19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9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 ................................................................................................................... 21 五、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 21 六、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 23 第四节 发行人股票发行情况 ................................................................................... 24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 24 二、发行价格 ....................................................................................................... 24 三、每股面值 ....................................................................................................... 24 四、发行市盈率 ................................................................................................... 24 五、发行市净率 ................................................................................................... 24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 25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 25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 25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26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 26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 ....................................................................................... 26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 27 一、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 27 二、2024年 1-9月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27 三、2024年公司业绩预计情况 .......................................................................... 2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0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 30 二、其他事项 ....................................................................................................... 30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 32 一、上市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 32 二、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 32 三、为发行人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 32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 34 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34 二、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 52 三、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 55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55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多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为 11,593.188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2,748.8084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思特”、“发行人”或“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4年 11月 18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1.07倍。 截至 2024年 11月 18日(T-4日),可比 A股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如下: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3年扣非前/后 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 3:剔除部分公司指未选取招股书列示的中科三环、中科磁业、英洛华及金力永磁主因系上述公司市盈率近期存在较大波动或属于偏高异常值,未选取宁波韵升和大地熊主因系其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负。 本次发行价格 22.3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1.6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 11月 18日(T-4日)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41.07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静态市盈率 26.84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22.36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七)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4,805.92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7,747.67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058.25万元。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 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单磁体应用器件和磁组件应用器件产品主要是以烧结钕铁硼毛坯为 主要原材料加工制造而成。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 1-3月, 公司产品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61.06%、67.52%、61.94% 和 54.45%,烧结钕铁硼毛坯是公司产品直接材料的主要组成部分。烧结钕铁硼 毛坯主要由镨钕等稀土金属、纯铁通过烧结工艺制造而成,镨钕稀土金属是烧结 钕铁硼毛坯最主要的成本组成部分,因此,镨钕金属价格的波动对本公司产品的 成本影响较大。2021年 1月至 2024年 3月,镨钕金属市场参考价格波动情况如 下: 数据来源:亚洲金属网;单位:元/吨 中国对稀土行业实施严格的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稀土冶炼分离总量,总体供应量保持稳定增长。2021年以来,稀土金属需求受宏观经济影响较为明显,整体价格波动较大。 2023年开始,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内容包括镨钕金属、钕铁硼合金片(镨钕金属与纯铁等原料混合熔炼制成)和烧结钕铁硼毛坯,其中,对外采购镨钕金属主要是用于委托加工成烧结钕铁硼毛坯,少部分用于自产烧结钕铁硼毛坯;对外采购钕铁硼合金片用于自产烧结钕铁硼毛坯。因此,公司生产用烧结钕铁硼毛坯形成了外购、自产和委托加工三种来源。在产品售价及其他成本不变的情况下,按照 2023年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结构情况测算,若镨钕稀土金属、钕铁硼合金片和烧结钕铁硼毛坯成本变动 5%、10%、20%时,对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情况如下:
(二)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4.35%、66.43%、74.56%和 78.44%,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包括富士康、立讯精密、比亚迪、信维通信(江苏)有限公司、群光电子等,上述客户均为苹果、微软、华为、联想、小米等国际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商的代工厂。其中,报告期内公司最终应用于苹果终端产品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62.29%、63.35%、65.95%和 67.42%。 若未来消费电子品牌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上述国际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商的产品在设计或功能特性上不能满足终端消费者的需求,或者其经营策略出现重大失误且未能及时进行有效的调整应对,或者消费者购买能力减弱,都可能影响终端产品的销量,进而影响品牌商向上游供应商的采购计划,对本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对终端客户苹果存在重大依赖的风险 苹果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移动智能终端设备品牌,2021财年至 2023财年,苹果公司销售收入分别为 3,658.17亿美元、3,943.28亿美元、3,832.85亿美元。报告期内,公司最终应用于苹果终端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4.51%、73.61%、71.01%和 71.50%,产生的毛利额占主营业务毛利额的比重分别为 66.47%、79.51%、70.50%和 78.00%,公司业务对苹果公司存在重大依赖。 苹果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会执行严格、复杂、长期的认证过程,包括在技术研发能力、量产规模水平、质量控制及快速反应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估。若发行人自身产品质量问题、新工艺开发未能及时满足苹果的创新需求等原因导致苹果减少或终止与本公司的合作,则将对本公司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消费电子产品具有生命周期短、更新换代速度快等特点,该领域内品牌众多,竞争激烈,同时具有产品迭代快、客户需求变化快等特点。若未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苹果公司不能在产品创新、技术升级及用户体验方面持续保持竞争优势,或者营销策略、定价策略等经营策略出现失误且在较长时间内未能进行调整,其产品市场占有率有可能下降,进而减少对供应商采购,也将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产品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包括单磁体应用器件和磁组件应用器件,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 1-3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1.73%、31.66%、28.65%和 27.34%,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磁组件产品毛利率较高,且收入占比较高所致。公司毛利率水平受下游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产品生命周期、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受全球经济不确定性等因素的影响,2023年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整体市场需求疲软,IDC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仅 11.7亿部,同比下降 3.2%,全球平板电脑出货量约为 1.29亿台,同比下降 20.5%,使得消费电子行业面临了较大的下行压力,行业整体处于去库存阶段。IDC预测 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将达到 12亿部,同比增长 2.8%;Canalys分析师表示,全球PC市场正在复苏,有望 2024年恢复至 2019年的水平。在去库存周期下,消费电子功能性器件存在竞争加剧,价格下调,进而导致公司存在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 由于公司功能性器件的价格与消费电子终端产品生命周期紧密相关,在终端产品出货量和价格下降时,其适配的功能性器件价格通常会随之下降。新量产项目在上市初期定价较高,功能性器件产品价格也相对较高。而对于存量项目,主要下游客户通常每季度要求功能性器件厂商进行重新报价。因此,已经量产的存量项目受价格调整机制的影响,单价将呈下降趋势,一般来说随着量产时间的增加,毛利率将可能下滑。若公司未能正确判断下游需求变化或者公司技术实力未跟上市场需求变化,或者无法获得相对较高毛利率的新项目,进而导致公司存在毛利率水平下降的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为钕铁硼毛坯,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发行人成本的比例在 50%以上,占比较高,钕铁硼毛坯是直接材料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钕铁硼毛坯的价格变动会直接影响到生产成本,进而影响发行人销售毛利率。2021年以来,稀土金属需求受宏观经济影响较为明显,整体价格波动较大。若公司不能有效控制原材料采购成本,则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下降的风险,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收入下滑的风险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 1-3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4,716.88万元、97,566.91万元、88,399.23万元和 22,231.78万元,2021年和2022年公司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系与优质终端客户合作项目的不断增加,并陆续开拓其他产品应用领域和优质客户。 2023年受主要终端品牌商去库存等因素的影响,消费电子行业景气度相对较低,总体行业的需求较弱,行业整体竞争更为激烈,公司部分产品订单有所减少;同时,终端品牌厂商基于市场供需及竞争情况采取了降价策略以巩固其市场份额,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滑。 若下游消费电子行业需求复苏不及预期、终端品牌客户出现普遍性业绩下滑,公司不能有效开拓其他领域的优质客户,对公司已有重点客户项目的销售、新产品和新客户导入进度及新订单获取等产生进一步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收入下滑的风险。 (六)产品质量的风险 本公司稀土永磁材料应用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国际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商的终端产品,品牌商对公司产品的质量要求较高。 尽管本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严格、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但本公司仍存在因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七)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在消费电子领域,终端客户主要为苹果、微软、小米、华为、联想、reMarkable、罗技等国际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商。消费电子产品对稳定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要求都较高,这对功能性器件产品厂商在原材料采购和加工制造工艺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上述国际知名电子品牌商对供应商的认证时间较长,进入门槛高,但若未来其他稀土永磁材料商加大向苹果、微软、小米等国际知名消费电子客户的拓展力度,公司仍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八)汇率波动的风险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 1-3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以外币结算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62.68%、58.74%、62.32%和 65.68%,该部分货款结算主要采用美元计价。 公司受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较大,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 1-3月,公司因结算货币汇率波动导致的汇兑损失分别为 479.14万元、-1,283.39万元、-499.41万元和-245.95万元,占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30%、-5.71%、-3.22%和-11.83%。 因此,公司面临着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同时,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通过远期结汇等方式积极应对汇率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但若未来人民币兑美元贬值幅度较大,公司亦会因上述远期结汇等业务产生一定的损失。 (九)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2024年 5月 14日,美国发布了对华加征 301关税的四年期复审结果,并宣布在原有的对华 301关税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对自华进口的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池、关键矿产、半导体以及钢铝、港口起重机、个人防护装备等产品的关税。加征关税的产品中也包括永磁体,到 2026年,美国针对中国永磁体的关税将从 0提高至 25%。 虽然发行人的稀土永磁材料器件未向美国直接出口,美国在全球消费电子市场占比也不高,且中国具有稀土全产业链的竞争优势,但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消费电子等产品加征高额关税,存在可能导致发行人下游供需关系在短期内失衡、主要终端客户对供应链进行调整,进而对公司的产品销售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十)盈利预测的风险 发行人编制了 202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容诚会计师对此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预计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10,115.10万元,同比增长 15.69%;预计 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872.40万元,同比增长 0.28%;预计 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892.95万元,同比增长 7.56%。 发行人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公司 2024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差异,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7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1025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英思特”,证券代码为“30162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2,748.8084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4年 12月 4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2、上市时间:2024年 12月 4日 3、股票简称:英思特 4、股票代码:301622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1,593.188万股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898.297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748.8084万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8,844.3796万股 9、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1、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494,886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6%。 13、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14、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5、上市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 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规定的新旧规则适用衔接安排,本次发行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00万元”。 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9,331.55万元、11,986.57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为 31,318.12万元。综上,公司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第 2.1.2条第(一)项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00万元”的要求。 除此之外,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2.1.2条第(一)项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00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Baotou INST Magnetic New Materials Co., Ltd. 3、注册资本:8,694.891万元(发行前);11,593.188万元(发行后) 4、法定代表人:周保平 5、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阿拉坦汗大街 19号(稀土高新区科技产业园区 A1-B1)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电镀加工;真空镀膜加工;喷涂加工;机械设备研发;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主营业务: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稀土永磁材料应用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专注于磁性器件终端应用技术开发,为客户提供磁路设计、精密加工、表面处理、智能组装等综合性解决方案。公司根据终端客户对新产品在功能和设计方面的需求,同步参与新产品的磁性器件开发,为磁性器件的设计、试制、测试和优化提供完整的技术支持 8、所属行业: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 9、电话:0472-6919025 10、传真:0472-6919025 1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12、董事会秘书:范立忠 13、信息披露部门:证券部 14、信息披露部门联系方式:0472-6919025 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 票、债券情况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发行人的股票情况如下:
2、费卫民通过内蒙古英思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英思特管理”)间接持有英思特 9.0000万股,通过英思特合伙间接持有英思特 7.0001万股,合计 16.0001万股。 3、程轶通过英思特合伙间接持有英思特 83.6189万股。 4、雷永龙通过英思特管理间接持有英思特 1.0000万股。 5、周维娜通过英思特合伙间接持有英思特 140.0619万股,通过英思特管理间接持有英思特1.4100万股,合计 141.4720万股。 6、范立忠通过英思特管理间接持有英思特 5.0000万股。 7、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 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公司任何单一股东所持表决权均未超过 50%,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股东大会或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 2、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周保平及费卫民,即二者为公司的共同控制人。周保平、费卫民、王诗畅于 2019年 10月 20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王诗畅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事项与实际控制人周保平及费卫民保持一致行动。周保平和费卫民作为发行人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中行使股东权利和董事职权时均保持一致行动,若周保平或费卫民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将以周保平的意见为准。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周保平直接持有公司 14.6859%股份,并通过作为英思特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本公司 7.1406%股份;费卫民直接持有公司11.9011%股份,并通过作为英思特管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本公司0.6840%股份;周保平和费卫民的一致行动人王诗畅直接持有公司 9.1162%股份。 因此,周保平和费卫民直接或间接控制及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合计共同控制了公司43.5278%股份,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诗畅为二人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周保平和费卫民的简历情况如下: 周保平,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年 2月出生,本科学历。 1994年 8月至 2005年 5月,在德利电子有限公司担任业务经理;2005年 7月至2011年 6月,在上海晶丰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1年 6月至 2016年 6月,在英思特有限担任总经理。2016年 6月至今,在英思特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费卫民,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 9月出生,大专学历。 1989年 9月至 1993年 1月,在国营华星无线电器材厂晶体分厂担任维修工程师;1993年 2月至 1995年 5月,在吉利丰机电(深圳)有限公司担任生产部经理;1995年 6月至 1997年 1月,在德阳惠源电子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1997年 3深圳市英思特晶体电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0年 5月至今,在湖南英思特 晶体电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11年 6月至 2015年 5月,在英思特有限担 任执行董事;2016年 6月至今,在英思特担任董事。2019年 8月至今,在英思 特担任副董事长。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 系图 公司无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 系图如下所示: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 持股计划具体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五、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2、公司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存在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3、本次发行未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二)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的股东总数为 32,913户,其中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未安排战略配售。 第四节 发行人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本次发行总股数为 2,898.29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36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1、16.22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4.05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21.6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8.7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 1.95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其中每股净资产按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根据《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8,796.85327倍,超过 10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发行数量的 20.00%(向上取整至 500股的整数倍,即 579.7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492.597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405.7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 0.0193457357%,有效申购倍数为 5,169.09782倍。 根据《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3,982,538股,缴款认购金额为312,649,549.68元,放弃认购数量为 74,462股,放弃认购金额为 1,664,970.32元。 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股票数量为 14,925,970股,缴款认购金额为333,744,689.20元,网下无投资者放弃认购。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74,462股,包销金额为 1,664,970.32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约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 0.26%。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805.9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747.6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058.25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年 11月 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25号)。 八、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总额为 7,747.67万元(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25号),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本次每股发行费用为 2.67元/股(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本次新股发行股数)。 九、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及发行前公司股东转让股份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57,058.25万元,发行前公司股东未转让股份。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11.45元/股(以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每股收益为 1.19元/股(按 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 本次发行未使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英思特 2021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 31日、2023年 12月 31日和 2024年 3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 2024年 1-3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3598号)。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及相关内容已在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招股说明书。 二、2024年 1-9月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申报会计师对公司 2024年 9月 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 1-9月利润表、2024年 1-9月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容诚专字[2024]230Z2429号)。公司 2024年 1-9月经审阅的财务报表请查阅 2024年 11月 14日披露的招股意向书附件《公司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2024年 1月-9月)》,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 2024年 1-9月报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 2024年 1-9月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列示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