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晟智能(688215):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6:30:34 中财网
原标题: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年9月14日,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袁峰先生提议回购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含)~2,000万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2,892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2%
累计已回购金额280,535.91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58元/股~21.9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及2024年10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4.12元/股(含),回购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892股,占公司总股本 52,052,000股的比例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1.99元/股,最低价为21.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0,535.9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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