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68826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石平湘、石思慧、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华特气体 股票代码:68826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83号二层C06房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183号二层C06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石平湘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石思慧 住所:广东省佛山市*************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湖里大道22号201-398单元 通讯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湖里大道22号201-398单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湖里大道22号201-399单元 通讯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湖里大道22号201-399单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湖里大道22号201-400单元 通讯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湖里大道22号201-400单元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及持股比例减少(股东减持、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年12月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2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0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6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持股比例减少;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华特转债”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总股本减少,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11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96),计划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5年3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不超过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5.45万股,减持计划尚未完成,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的情况下,视市场情况减持华特气体股份。若以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华特气体70,778,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74%。 本次权益变动前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4年3月4日,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变为69,078,645股,合计持股比例从58.74%减至57.33%,变动比例为1.4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华特转债”自2023年9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华特转债”累计有人民币31,00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361股。较2023年12月31日新增转股数为 260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 120,492,761股变更为 120,493,02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仍为69,078,645股,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相应稀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3、2024年6月13日,公司已经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10.8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 120,493,021股变更为120,385,02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仍为69,078,645股,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合计持股比例从 57.33%增加至57.38%,变动比例为0.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4、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97%。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变为 66,708,645股,合计持股比例从 57.38%减至 55.41%,变动比例为 1.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5、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华特转债”自2023年9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 2024年 10月 9日,“华特转债”累计有人民币34,000.00元已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397股。较2024年3月31日新增转股数为36股,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120,385,021股变更为120,385,05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仍为66,708,645股,合计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相应稀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6)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3日,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05.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1.71%。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变为64,654,145股,合计持股比例从55.41%减至53.71%,变动比例为1.70%。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 70,778,645股减少至 64,654,145股,合计持股比例从58.74%减少至53.71%,变动比例为5.03%。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四、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比例以及其个人持股的种类、数量、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比例明细如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石平湘先生除在本公司担任职务外,还担任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石思慧女士未在其他公司任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97%。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变为66,708,645股,合计持股比例从57.38%减至55.41%,变动比例为1.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可在华特气体住所所在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和顺逢西村文头岭脚东侧 电话: 0757-810088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石平湘(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石平湘(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石思慧(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盖章):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廖恒易(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盖章):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张均华(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盖章):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郑伟荣(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广东华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石平湘(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石平湘(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石思慧(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盖章):厦门华弘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廖恒易(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盖章):厦门华和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张均华(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盖章):厦门华进多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郑伟荣(签字)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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