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众汽车(838030):拟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证券代码:838030 证券简称:德众汽车 公告编号:2024-072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保证其提供、报送或 披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5年审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 85万元,本期审计收费 60万元。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1月 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023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85,828.77万元 2023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40,091.34万元 2023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2,039.59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4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1,468.42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和纪律处分 0次。 3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37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曾双,2018年 4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 9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4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修培,2023年 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 12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200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至今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民和牧业、铁岭新城、青鸟消防、双杰电气、博信股份、獐子岛等,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 2024年审计收费 6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5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0万元。 上期 2023年审计收费 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85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5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不存在已委任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 √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 □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规定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 □其他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项事宜,并均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要求,适时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 12月 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 12月 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暨聘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其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兴华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和程序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 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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