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普食品(836422):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时间:2024年12月11日 01:16:00 中财网
原标题:润普食品: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证券代码:836422 证券简称:润普食品 公告编号:2024-077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 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连云港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8,670,0009.80%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前取得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 数量(股)计划减 持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 格区间拟减持股份 来源拟减 持 原因
连云港金海创 业投资有限公 司不 高 于 1,760,000 股不高于 2%集中竞价 或大宗交 易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3个 月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前 取得经营发 展需要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连云港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1%,将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 股管理》之规定,提前30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减持计划。□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存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4.8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一)《连云港金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减持告知函》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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