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股份(300563):神宇股份: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江阴市博宇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宇股份”)于2024年11月7日披露了《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江阴市博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宇投资”)在该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 172,4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 0.10%),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2月2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3,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0.02%)。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博宇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博宇投资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减持公司股份43,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0.02%。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成。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博宇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的承诺。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宇投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博宇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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