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金正大(002470):子公司对子公司贷款增加担保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4-04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贷款增加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子公司贷款增加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正大”)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正磷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磷投资”)拟为贵州金正大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以下简称“瓮安工行”)5,569万元的贷款追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金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兴矿业”)拟为贵州金正大在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以下简称“瓮安贵州银行”)5,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08-26 3、注册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颜明霄 5、注册资本:66133万元 6、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肥料销售;化肥销售;选矿;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园艺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水泥生产;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贵州金正大100%股权 截止 2023年 12月 31日,贵州金正大总资产 393,091.38万元,净资产78,797.79万元,负债315,227.80万元,资产负债率80.19%。(上述数据业经审计) 2024年 1月,贵州金正大分立为贵州金正大和贵州正磷化工有限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贵州金正大总资产171,032.26万元,净资产16,438.75万元,负债155,546.48万元,资产负债率90.95%。(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具体事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合计最高担保额度:10,569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待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子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与融资机构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期限以实际发生金额和期限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32.73亿元人民币,占2023年期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7.83%(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62.64%(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占2024年9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4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 148.35%(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1.21亿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3年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03%(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105.37%(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占2024年9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09%(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和96.12%(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此次子公司对子公司贷款增加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是在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贷款增加担保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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