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300948):“冠中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948 证券简称:冠中生态 公告编号:2024-097 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冠中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07 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2、转股期限:2024年1月29日至2029年7月20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1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4年12月12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4号)同意注册,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中转债”,债券代码“123207”。“冠中转债”自2024年1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冠中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以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根据《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冠中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冠中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至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止。 根据相关规定,“冠中转债”将在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起恢复转股。敬请“冠中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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