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祥科技(301180):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301180 证券简称:万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祥科技”、“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37)。现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万祥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5号)核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1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812.2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 5,377.1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35.10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6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公告日,公司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投资进展,存在部分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前提下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1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