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心脉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7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35)。 因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28.3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年 11月 8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截至 2024年 11月 23日,公司已完成第一期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3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74)。 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因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18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178.3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 2024年11月 8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第二期股份回购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23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12%。 其中,公司第一期回购方案已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87,100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03.96元/股,最低价为 78.6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88,910.8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第二期回购方案,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1,500股,购买的最高价为 118.638元/股,最低价为 109.2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808,946.9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1 元利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元利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4,600-9,2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经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6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1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11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4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8.39元/股,最低价为 13.13元/股,累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107,65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1 耐科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耐科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0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三、 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原因 因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致使公司可实施回购窗口较短,导致回购方案尚未实施。 四、 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股价的整体表现,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6 南方路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方路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沈阳志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志合”),被担保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沈阳志合提供担保金额为不超过4,02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其融资租赁提供回购担保的情况。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沈阳志合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福建南方路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解决沈阳志合购买公司设备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付款所需提供担保的问题,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与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签署了《P211245号附条件回购协议》(以下简称“回购协议”),担保金额为不超过4,025.00万元。若沈阳志合不能按照相关融资租赁协议的约定向西门子支付租金,公司将根据与西门子签署的回购协议约定承担回购义务的担保责任;沈阳志合已就上述事项为其以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公司就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5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5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方路机关于2024年度为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和《南方路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沈阳志合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240715496157 3、成立时间:2013年9月26日 4、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辽河经济区 5、法定代表人:丁成颖 6、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汽车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丁成志持股比例80%,邢艳艳持股比例20%,实际控制人为丁成志。 9、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以下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127,625,652.17元;负债总额为 110,045,578.80元;净资产为 17,580,073.37元;营业收入为57,531,588.61元;净利润为43,191.57元。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如下:资产总额为 151,722,440.90元;负债总额为134,815,258.58元;净资产为16,907,182.32元;营业收入为54,877,085.54元;净利润为-4,744.25元。 10、经查询,被担保人沈阳志合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回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不可撤销的回购担保 担保期间:为租赁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内 担保金额:不超过 4,025.00万元及可能出现的逾期利息和相关费用 回购条件:南方路机在此同意,在下述(1)或(2)任一情况发生后履行回购义务: (1)承租人未能按照租赁协议及租赁附表的约定支付到期租金或任何其他应付款,且该等逾期发生届满六十(60)个日历日;或 (2)在租赁期间发生了租赁协议第 16条约定的其他任一违约事件。 是否提供反担保:沈阳志合为公司的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方申请融资租赁回购担保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方信誉良好,公司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为其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加速销售货款的回收,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24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累计担保数量为4,025.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1%。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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