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002006):验资报告
目 录 一、验资报告…………………………………………………………第1—2页 二、附件………………………………………………………………第3—11页 (一)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第3页 (二)验资事项说明……………………………………………第4—6页 (三)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7页 (四)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8页 (五)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第9页 (六)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0—11页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4〕510号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5,160,000.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455,160,000.00元,已经本所审验,并由本所于2012年 6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198号)。截至2024年12月9日 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9,793,440.00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519,793,440.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 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 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注册资本及实收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2.验资事项说明 3.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5.本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完备证明材料 6.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2 验资事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上市〔2000〕12号文批准,由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孙建江和邵志明发起设立,于2000年9月10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723629566F的营业执照,总部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5,160,000.00元,折股份总数455,160,000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根据贵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3,654.80万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300.19万元,实际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633,440股,每股面值1元,故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4,633,44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19,793,440.00元。 二、新增资本的出资规定 根据贵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3,654.80万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300.19万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403号),贵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3,654.80万股,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300.19万元。贵公司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633,44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43,001,889.60元。发行后贵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9,793,440.00元,每股面值1元,折股份总数519,793,44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64,633,440股,占股份总数的12.4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455,16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87.57%。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超过新增注册资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审验结果 截至2024年12月9日止,贵公司实际已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4,633,44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5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943,001,889.60元。坐扣保荐承销费6,789,613.61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936,212,275.99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汇入贵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府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8110801013603025057的人民币账户内。 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943,001,889.6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不含税的发行费用7,417,214.20元,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35,584,675.4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64,633,44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70,951,235.40元。贵公司已于2024年12月9日以银字第1号记账凭证入账。连同本次发行股票前贵公司原有实收股本455,160,000.00元,本次发行后贵公司累计实收股本519,793,440.0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64,633,440股,占股份总数的12.4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为455,16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87.57%。 四、其他事项 此外,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发生发行费用总额为7,417,214.20元(不含税),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附件4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附件5
附件6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李达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