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600222):太龙药业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 月 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太龙药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公司近日收到大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大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 派冯发明先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冯发明先生工作调整,现指派注册会计师于曙光先生接替冯发明先生作为公司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一)基本信息 于曙光先生,2007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近 3年签署或复核上市 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10家。 (二)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于曙光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且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 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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