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华科技(300360):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7:46:16 中财网
原标题:炬华科技: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360 证券简称:炬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内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条件及派发上限的情况下审议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487,500股股份于2024年11月11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513,699,626股变更为514,187,126股。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数。

3、调整后的公司 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4,187,12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2,837,425.20元(含税)。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14,187,1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2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12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12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仓兴街1099号
咨询联系人:戴晓华
咨询电话:0571-89935881
传真电话:0571-89935899
七、备查文件
1.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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