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301263):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2月 1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年 12月 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姿丽女士召集主持,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业务网络及品牌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及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的调整及项目延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 12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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