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的通知,获悉严华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累积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3,77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27.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79%,对应融资余额约 1.60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4,744.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34.7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07%,对应融资余额约 3.01亿元。 (三)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等方式应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将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有效控制股份质押比例。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进展情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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