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500LOF (160616):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设I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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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7:55:2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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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鹏华500LOF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设I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设I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等事项的公告
随着市场环境变化,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2月19日起对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新增I类基金份额,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和基金托管人信息(如涉及),并对相应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I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名单
| 序号 | 基金名称 |
| 1 | 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 2 | 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
| 3 | 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 |
二、增加I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自2024年12月19日起,上述基金新增I类基金份额后,现有的各
类基金份额及基金代码不变,并对I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
具体如下:
| 序号 | 基金代码 | I类基金份额简称 |
| 1 | 022992 | 鹏华中证500指数(LOF)I |
| 2 | 022988 | 鹏华中证500ETF联接I |
| 3 | 022987 | 鹏华沪深300ETF联接(LOF)I |
上述基金新增的I类基金份额与现有的各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
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其中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I类基
金份额仅通过场外方式申购、赎回,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亦不能
进行跨系统转托管(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外)。
上述基金I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I类
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
上述基金I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元。
上述基金I类基金份额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0%
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上述基金I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100%归入基金财产。
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上述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
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上述基金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新增I类基金份额后,其
现有的A类基金份额场外简称“鹏华中证500指数A类(LOF)”变更
为“鹏华中证500指数(LOF)A”,C类基金份额简称“鹏华中证500
指数C类(LOF)”变更为“鹏华中证500指数(LOF)C”。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对
上述业务规则进行调整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说明
为确保上述基金增加I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
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上述基金增设I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
息(如涉及),并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对基金合同作出的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即2024年12月19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已相应修改托管协议,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更新上述基金的招募
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cn)
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
情况。
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增加I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信息(如涉及),并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1、《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
订对照表》
2、《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3、《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 基金合同 | | |
| 章节 | 原文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 内容 | 内容 |
| 第二
部分
释义 | 6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
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的费用,该笔费用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
产中计提
62、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
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
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
份额投资者可以通过上市交易、场外申购赎
回、场内申购赎回三种方式,实现基金份额的
日常交易;C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也不开
设场内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场
外方式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 | 61、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
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该笔费用从C类和I类基金
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
62、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申购费
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的不同,将基金
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
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按0.2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
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10%的年费率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I类基金份额。本基
金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以通过上市交易、场
外申购赎回、场内申购赎回三种方式,实现
基金份额的日常交易;C类和I类基金份额不
上市交易,也不开设场内申购、赎回的方
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赎回C类
和I类基金份额 |
| 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况 |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等
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
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
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
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
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
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申购与赎
回,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
(即场内A类基金份额)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即场
外A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A类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托管,场外A类基金份额
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登
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再上市交易;C类基金
份额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赎回,不在交易所上
市交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类基金
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由于基金
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
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
等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
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
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20%的年费率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
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
中按0.1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I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A类基金
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申购与赎回,
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即场
内A类基金份额)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登记在
登记结算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即场外A类
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
可进行跨系统转托管,场外A类基金份额可通
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登记
在证券登记系统中,再上市交易;C类和I类
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赎回,不在交
易所上市交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 |
| | | |
| | | |
| |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
平(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除外)等由基金
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可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
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公告。 | 类和I类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
管。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
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
水平(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除外)等由
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可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
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
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 |
| | | |
| 第七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以通过上市交
易、场外申购赎回、场内申购赎回三种方式,
实现基金份额的日常交易。C类基金份额不上
市交易,也不开设场内申购、赎回的方式,投
资者只能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
额。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以通过上市交
易、场外申购赎回、场内申购赎回三种方
式,实现基金份额的日常交易。C类和I类基
金份额不上市交易,也不开设场内申购、赎
回的方式,投资者只能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
赎回C类和I类基金份额。 |
| 第七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
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的
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
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场外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申购
份额先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再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对应
的金额退还投资者。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
财产。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A类基金
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
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
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
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定媒介上公告。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
基金C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
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
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
份。场外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
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申购份额先按四
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再按截位
法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对应的金额退还
投资者。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各类基
金份额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
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介上公告。 |
| | | |
| | | |
| 第七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
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
金份额净值。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
2、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消除的,基金管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
类基金份额净值。 |
| 第七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 十三、基金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持有人将持有的A类基
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之间进
行转托管的行为。跨系统转托管仅适用于本基
金A类基金份额。如日后C类基金份额开通跨系
统转托管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 十三、基金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持有人将持有的A类
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之
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跨系统转托管仅适用
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如日后C类和I类基金
份额开通跨系统转托管的,基金管理人将另
行公告。 |
| 第八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
| | | |
| 第八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100032)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
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
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号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100032)
法定代表人:廖林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
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
定》(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
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号 |
| | | |
| 第十
五部
分
基金
资产
估值 | 五、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
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
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 | 五、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
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
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
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
| | 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各类基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
| | | |
| | | |
| 第十
六部
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
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
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
作日内支付。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I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本基
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和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
C类、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
下: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
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
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
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
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
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
| | | |
| | | |
| | | |
| | | |
| 第十
七部
分
基金
的收
益与
分配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收取
费用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I类基金份额
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类、I类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务费费率不
同,将导致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
有所不同; |
| | | |
| | | |
| 托管协议 | | |
| 章节 | 原文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 内容 | 内容 |
| 一、
基金
托管
协议
当事
人 |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
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
| | | |
| |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龙毅 |
| | | |
| 一、
基金
托管
协议
当事
人 |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100032)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郭明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
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
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
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
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
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
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
务;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
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
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
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
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
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
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
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
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
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
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
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
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
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
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
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
业务。 |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100032)
法定代表人:廖林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郭明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
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
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
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
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
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
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
业务(银证转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
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
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
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
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
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
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
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
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
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
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
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
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
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
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
其他业务。 |
| | | |
| 八、
基金
资产
净值
计算
和会
计核
算 |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
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
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
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元,小
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 |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
债后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
工作日闭市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
该类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
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 |
| | 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
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
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九、
基金
收益
分配 |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3、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收取
费用不同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I类基金份额
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类、I类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务费费率不
同,将导致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
有所不同; |
| | | |
| | | |
| 十
一、
基金
费用 |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本基金
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
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
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I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本基
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和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
C类、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算方法如
下: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
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 基金合同 | | |
| 章节 | 原文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 内容 | 内容 |
| 第一
部分
前言 |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
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
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 |
| | | |
| | | |
| | | |
| 第二
部分
释义 | | 58、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
及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
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
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
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20%的年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
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按0.1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 |
| | | 费,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I类
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
码,并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 |
| 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况 | 九、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认/申购费用收取方
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
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
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
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别。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
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
致,可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
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者停止现有
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
公告。 | 九、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销售服务费及认/申购费用收取方
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
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按0.2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
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
为C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
0.1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申
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I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
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
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
别。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可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费率水平、或
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
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按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 |
| | | |
| | | |
| | | |
| 第六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
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
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
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
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
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
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
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 第六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
计算; |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
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 |
| 第六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
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
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
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
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的
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
日该类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
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
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
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
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
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
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
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
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
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
基金C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的基金份额净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各类基
金份额的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
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
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
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
| 第七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设立日期: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亿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021233 |
| | | |
| 第七
部分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100032)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
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国发[1983]146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国
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格;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100032)
法定代表人:廖林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关
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
定》(国发[1983]146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和中
国人民银行证监基字〔1998〕3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
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
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 |
| | | |
| 第八
部分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准;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
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
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
更收费方式; | 一、召开事由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
准或提高销售服务费率;
2、在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范
围内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
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
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
调低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
| 第十
四部
分
基金
资产
估值 | 五、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后,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
算,精确到0.0001元,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
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
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 | 五、估值程序
1、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估值日闭市
后,该类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均精确到0.0001元,小
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
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第十
四部
分
基金
资产
估值 |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
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4位以内(含第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
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
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25%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
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
性、及时性。当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
后4位以内(含第4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
该类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4、基金份额净值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如下:
(1)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
大。
(2)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管人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该类基金
份额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 第十
五部
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本基金
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
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
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
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
作日内支付。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I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本基
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和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
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C类、I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
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
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
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
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
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
| | | |
| | | |
| | | |
| 第十
六部
分
基金
的收
益与
分配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4、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I类基金份额
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类、I类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务费费率不
同,将导致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
有所不同; |
| | | |
| | | |
| | | |
| 第十
八部
分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
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清算报告
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
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
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
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
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基金清算报告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
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
面或电子确认。 |
| 托管协议 | | |
| 章节 | 原文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 内容 | 内容 |
| 一、
基金
托管
协议
当事
人 |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注册资本:1.5亿元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
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注册资本:1.5亿元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82021233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龙毅 |
| | | |
| | | |
| 一、
基金
托管
协议
当事
人 |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100032)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郭明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
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
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
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
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
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
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 |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100032)
法定代表人:廖林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5798
联系人:郭明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1万元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
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
(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
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
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
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
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 |
| | | |
| | 务;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业务(银证转
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
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
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
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
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
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
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
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
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
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
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
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
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
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
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
业务。 | 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投资基金清算
业务(银证转账);保险代理业务;代理政
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
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
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
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
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
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
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
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
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
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
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
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
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
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
其他业务。 |
| 八、
基金
资产
净值
计算
和会
计核
算 |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
价值。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除以该估值日基金份额总份额后的数值。基金
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
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
财产。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
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1、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的时间和程序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
的价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是指估值日该类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该估值日该类基金份额总
份额后的数值。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
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
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
整机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九、
基金
收益
分配 |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4、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之间由于A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而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将导致在可供分配利润上有所不同; | (一)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I类基金份额
之间由于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类、I类基金份额收取的销售服务费费率不
同,将导致各类基金份额在可供分配利润上
有所不同; |
| | | |
| | | |
| | | |
| 十
一、
基金
费用 |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本基金
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
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
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
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I类
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本基
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和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
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
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C类、I类基金
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
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 | | |
| | | |
| | | |
| 十
一、
基金
费用 |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
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
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
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 (六)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
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
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
金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
鹏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 基金合同 | | |
| 章节 | 原文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 内容 | 内容 |
| 第二
部分
释义 | 6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
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
服务的费用,该笔费用从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
产中计提
66、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分设三类基金份
额: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
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分别
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
金份额总数
68、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
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类别,C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
易,也不开设场内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者
可以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额 | 6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
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该笔费用从C类和I类基金
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
66、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分设四类基金
份额: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
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
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
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68、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
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20%的年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C类基
金份额不上市交易,也不开设场内申购、赎
回的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
赎回C类基金份额
70、I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
申购费用且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10%的年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I类基
金份额不上市交易,也不开设场内申购、赎
回的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
赎回I类基金份额 |
| | | |
| | | |
| 第三
部分
基金
的基
本情
况 |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分设三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C类
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
不同的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
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
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
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
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
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 | 八、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分设四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分别计
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
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
基金份额总数。
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
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
提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
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 |
| | | |
| | | |
| | 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申购与
赎回,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
(即场内A类基金份额)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即场
外A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A类基金份额持
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托管,场外A类基金份额
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登
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再上市交易;C类基金
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赎
回,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
行公告,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
不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由于基金费用的不
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
金份额净值。 | 0.2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I类基金份
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本
类别基金资产中按0.1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
务费。
A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申购与
赎回,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
(即场内A类基金份额)在交易所上市交易,
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中的A类基金份额(即场
外A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A类基金份额
持有人可进行跨系统转托管,场外A类基金份
额可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
转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中,再上市交易;C类
基金份额、D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通过
场外方式申购与赎回,不在交易所上市交
易。除经基金管理人另行公告,C类基金份
额、D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不
能进行跨系统转托管。由于基金费用的不
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
基金份额净值。 |
| | | |
| | | |
| 第七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以通过上市交
易、场外申购赎回、场内申购赎回三种方式,
实现基金份额的日常交易。C类基金份额和D类
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也不开设场内申购、赎
回的方式,投资者只能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赎
回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 |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以通过上市交
易、场外申购赎回、场内申购赎回三种方
式,实现基金份额的日常交易。C类基金份
额、D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
易,也不开设场内申购、赎回的方式,投资
者只能通过场外方式申购与赎回C类基金份
额、D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 |
| | | |
| | | |
| 第七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
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和
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
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
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场外申购
份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
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
承担。场内申购份额先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2位,再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
小数部分对应的金额退还投资者。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
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
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
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
基金C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
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
效份额单位为份。场外申购份额计算结果均
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场内申
购份额先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
位,再按截位法保留到整数位,小数部分对
应的金额退还投资者。
4、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不收取
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 第七
部分
基金
份额
的申
购与
赎回 | 十三、基金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持有人将持有的A类基
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之间进
行转托管的行为。跨系统转托管仅适用于本基
金A类基金份额。如日后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
金份额开通跨系统转托管的,基金管理人将另
行公告。 | 十三、基金的转托管
2、跨系统转托管
(1)跨系统转托管是指持有人将持有的A类
基金份额在登记结算系统和证券登记系统之
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跨系统转托管仅适用
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如日后C类基金份
额、D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开通跨系统
转托管的,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
| | | |
| 第十
六部
分
基金
费用
与税
收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
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
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
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
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2个工
作日内支付。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0.20%,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
率为0.1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
基金C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C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
算方法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
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
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
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
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
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
日起2个工作日内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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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管协议 | | |
| 章节 | 原文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 内容 | 内容 |
| 一、
基金
托管
协议
当事
人 |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以
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82021233 |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
商会中心43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1998]31号文
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82021233 |
| |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吕奇志 | 传真:0755-82021155
联系人:龙毅 |
| | | |
| 十
一、
基金
费用 |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
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
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
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
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20%,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为0.1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
金C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基金
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
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C
类基金份额和I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
的计算公式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
天数
H为该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该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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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