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璞泰来(603659):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84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紫宸”)、四川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紫宸”)、内蒙古紫宸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兴丰”)、安徽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紫宸”)、山东兴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兴丰”)、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卓勤”)、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光氟树脂”)、溧阳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卓越”)、广东卓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卓高”)、江苏卓立膜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卓立”)、溧阳极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极盾”)、江西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嘉拓”)、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嘉拓”)、广东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嘉拓”)、东莞市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嘉拓”)、东莞市超鸿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超鸿”)、东莞松山湖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山湖嘉拓”)、宁德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嘉拓”)、四川嘉拓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嘉拓”)、东莞嘉拓日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拓日晟”)。 ?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拟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55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307,000万元),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65%。本次被担保人内蒙兴丰、广东卓高、深圳新嘉拓、广东嘉拓、东莞嘉拓、东莞超鸿、松山湖嘉拓、四川嘉拓、嘉拓日晟2024年6月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璞泰来”)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在综合分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后,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5年度拟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55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307,000万元),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担保额度和有效期范围内,公司根据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相应融资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12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如无特殊说明,以下各被担保人数据均为2024年6月30日或2024年1-6月未经审计数据,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 1、江西紫宸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次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其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目的系为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整体发展战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各层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550,000万元,将有利于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有效支持子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550,000万元,能够满足各业务板块子公司在日常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550,000万元,有利于满足各业务板块子公司在日常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5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不超过550,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担保金额不超过 307,000万元),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担保期限均以相应融资担保协议为准。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璞泰来 2025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78.90亿元,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65%;2025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为55.00亿元,占上市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30.94%,均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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