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600549):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更正版)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8:45:50 中财网

原标题:厦门钨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更正版)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69,579,326股
2、发行价格:20.8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527,249,980.8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516,201,366.98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流通(预计流通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1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间接控股股东福建冶金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6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6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6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27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7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7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7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7
第三节 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28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8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30
三、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30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31
一、主要财务数据 .............................................................................................................. 31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3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4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34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 34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 34
第六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6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6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37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9
一、备查文件 ...................................................................................................................... 39
二、查询地点 ...................................................................................................................... 39
三、查询时间 ...................................................................................................................... 40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厦门钨业、发行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冶金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福建省冶金工 业总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公司章程》《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上市公告书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 次发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 人(主承销商)、中信证 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验资机构/致同会计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认购邀请书》《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追加认购邀请书》《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追加认购邀 请书》
《发行与承销方案》《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 方案》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股东大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A股/普通股/股票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 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amen Tungsten Co.,Ltd.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展鸿路 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 A座 21-22层
法定代表人黄长庚
注册资本1,418,098,600元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1997年 12月 30日
股票上市日期2002年 11月 7日
股票上市地上交所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股票代码600549.SH
董事会秘书周羽君
联系电话0592-5363856
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站http://www.cxtc.com
经营范围钨、稀土投资;钨及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钨合金、钨深加工产 品和稀有稀土金属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金属、木料、塑料、 布包装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粉末、硬质合金、精密刀具、钨钼丝 材、新能源材料和稀有稀土金属的制造技术、分析检测以及科技 成果的工程化转化;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出口本企业生产加工的 产品和进口本企业生产所需的生产技术、设备、原辅材料及备品 备件(计划、配额、许可证及自动登记的商品另行报批);加工 贸易。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2023年 5月 18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23年 7月 18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对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之一“1,000亿米光伏用钨丝产线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金额、实施地点、投资概算构成及建设期等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

3、2023年 8月 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闽国资函产权〔2023〕149号),批准了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事项。

4、2023年 8月 8日,发行人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2024年 1月 31日,发行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并调减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2024年 7月 15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7、2024年 8月 1日,发行人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批准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个月,即 2024年 8月 8日至 2025年 8月 7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8、2024年 9月 30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议案。

9、2024年 10月 25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24年 4月 19日,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2024年 7月 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51号)。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阐述
(1)首轮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
①首轮认购邀请文件发送对象
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2024年 11月 5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名单》(以下简称“《认购邀请名单》”)及《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等发行相关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 3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上增加 3名投资者(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怀斌、福州市鼓楼区国改共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截至发行申购日(2024年 11月 8日)前,在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发行人前 20名股东(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剔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后,未剔除重复,共 20家)、21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3家证券公司、10家保险机构、112家其他类型投资者,共计 176名特定对象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相关附件。

②首轮认购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即 2024年 11月 8日上午 9:00~12:00,在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 44份《申购报价单》等申购文件。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报价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区间为 16.15元/股至 22.02元/股,均属于有效报价。

首轮发行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 号认购对象全称认购价格 (元/股)认购金额 (万元)是否有 效申购
1广东粤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20.039,000.00
2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21.0830,000.00
  18.0150,000.00
3重庆渝新创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22.009,000.00
4龙岩市智汇嘉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0013,000.00
5福州市鼓楼区国改共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19.0013,300.00
6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9.5619,900.00
7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18.1610,000.00
8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0.9130,000.00
9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2014,000.00
  19.0023,000.00
10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8.3012,300.00
11福州市鼓楼区能化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19.1610,900.00
1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7.5010,100.00
13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9.009,000.00
14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21.0030,000.00
  18.0060,000.00
15稻满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9.609,000.00
序 号认购对象全称认购价格 (元/股)认购金额 (万元)是否有 效申购
16郭伟松17.909,000.00
  17.409,100.00
  16.159,200.00
17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泰康18.889,000.00
18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19.069,000.00
19西藏万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399,000.00
20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18.1510,000.00
21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 责任公司投连创新动力型投资账户18.889,000.00
22UBS AG20.249,000.00
  18.089,400.00
2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悦泰增享 资产管理产品16.159,000.00
24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779,000.00
  19.7910,000.00
  17.3612,000.00
2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颐股票专项 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19,000.00
2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09,000.00
27厦门国贸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20.179,000.00
  18.6716,000.00
  16.2018,000.00
28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5158,300.00
  19.1880,500.00
  18.11105,800.00
29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股票 专项型养老金产品18.889,000.00
30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6111,000.00
  18.5120,000.00
31张宇17.779,000.00
  16.179,100.00
32- 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定增柒号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225,000.00
  21.6326,500.00
序 号认购对象全称认购价格 (元/股)认购金额 (万元)是否有 效申购
  20.9028,000.00
33上海君和同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6010,000.00
34上海申创产城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6020,000.00
35上海申创申晖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6010,000.00
3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6920,300.00
  19.1649,400.00
  18.8666,900.00
37王梓旭21.0130,000.00
  20.3340,000.00
  19.8355,500.00
38张怀斌18.659,000.00
39-ESG 国寿资产 碳中和增强保险资产管理产品20.119,000.00
40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21.0018,000.00
  20.5018,000.00
  20.0018,000.00
4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3919,100.00
  20.6931,900.00
  19.6344,200.00
42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19.609,000.00
43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0.019,000.00
44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20.8095,000.00
首轮申购结束后,累计有效认购金额已达到募集资金总额上限,按照本次发行方案的配售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80元/股。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4年 11月 8日向首轮配售对象发送了《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具体名单如下:

序 号认购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1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4,423,076299,999,980.80
2重庆渝新创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4,326,92389,999,998.40
3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14,423,076299,999,980.80
4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4,423,076299,999,980.80
序 号认购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5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定增柒 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461,538279,999,990.40
6王梓旭14,423,076299,999,980.80
7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8,653,846179,999,996.80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182,692190,999,993.60
9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 伙)42,608,177886,250,081.60
10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33,653,846699,999,996.80
合计169,579,3263,527,249,980.80 
2024年 11月 13日,首轮获配对象深创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材料基金(有限合伙)致函声明放弃认购本次发行获配股份。

因上述事项,首轮申购结束后最终获配投资者认购股份数量未达到拟发行股份数量上限,认购金额未达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且获配对象不足 35名,根据《发行与承销方案》及《认购邀请书》规则,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经协商后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2)追加认购邀请及申购
①追加认购邀请文件发送对象
根据《发行与承销方案》规定的追加认购程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以首轮认购报价确定的发行价格(即 20.80元/股)向投资者继续征询认购意向。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4年 11月 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177名投资者发送了《追加认购邀请书》及其相关附件,其中包括 176名首轮认购时已发送过《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和 1名表达了追加认购意向的新增投资者(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②追加认购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追加认购程序截止(2024年 11月 14日 22:00)前,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接收到 3家投资者提交的《追加申购单》等申购文件,均为有效申购报价。参与追加认购的投资者均按《追加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均属于有效申购报价。追加认购对象的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认购价格 (元/股)认购金额 (万元)是否有效
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8020,000.00
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801,600.00
3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20.8088,600.00
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核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在本次发行中发出的《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合法、有效。本次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经核查,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的发行对象福建冶金为公司控股股东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亦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保荐人(主承销商)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3)发行对象及最终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最终确定 11名投资者获得配售。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号认购对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1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14,423,076299,999,980.806
2重庆渝新创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4,326,92389,999,998.406
3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14,423,076299,999,980.806
序 号认购对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月)
4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14,423,076299,999,980.806
5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赣州 定增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13,461,538279,999,990.406
6王梓旭14,423,076299,999,980.806
7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8,653,846179,999,996.806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951,922206,999,977.606
9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615,384199,999,987.206
10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32,223,563670,250,110.406
11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33,653,846699,999,996.8036
合计169,579,3263,527,249,980.80-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69,579,326股,发行规模为 3,527,249,980.80元,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同意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51号)的相关要求,发行股数未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即 152,978,625股)。

(五)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T-2日),即 2024年 11月 6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 16.14元/股。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20.80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28.87%。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与承销方案》。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27,249,980.8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48,613.82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16,201,366.98元。

(七)限售期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由于本次发行结束之日,福建冶金及其一致行动人较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前 12个月,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36,595,846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0%,其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福建冶金外,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上述锁定期均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算。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的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九)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 2024年 11月 26日出具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 351C000448号),截至 2024年 11月 21日止,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开立的账户为 331163646371的人民币账户已收到厦门钨业本次发行认购资金人民币 3,527,249,980.80元。

2024年 11月 25日,中信证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含增值税)、持续督导费(含增值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致同会计师 2024年 11月 26日出具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 351C000449号),截至 2024年 11月 25日,厦门钨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69,579,32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48,613.8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16,201,366.98元,其中增加注册股本人民币169,579,326.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346,622,040.98元。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缴款通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追加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十)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和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集美支行410002012920240735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海沧支行35150198110109678888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海沧支行4035700104003762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分行129470100100488606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海沧支行410486770930
博白县巨典矿业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集美支行4100020129202407625
厦门金鹭特种合金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海沧支行40357001040037720
厦门虹鹭钨钼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海沧支行35150198110100005037
(十一)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3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十二)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 1号高新大厦 10层 1007室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 1号高新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柴艳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92LM5C
成立日期:2016-10-24
注册资本:3,329,439.227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14,423,076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2)重庆渝新创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重庆渝新创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青凤高科创新孵化中心项目二期 2层 22号
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景融街 66号渝富创新中心 A栋 15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渝富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MABRPAUQ91
成立日期:2022-07-20
注册资本:55,254.917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获配股份数:4,326,923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3)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汉阳区世茂锦绣长江 C1地块第 3座武汉基金产业基地 6楼 601、602室
主要办公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武汉基金产业基地 3栋 2单元 6楼
法定代表人:李波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5MA4F5GUQ29
成立日期:2021-12-08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铁路、公路、港航、航空等交通基础项目、客货运输业、 现代物流业等相关产业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及管理;铁路 线综合开发经营性项目投资及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股权投资;以 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 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14,423,076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4)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4至 19层 101内 7层 708室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丙 12号诚通大厦
法定代表人:郭祥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CPFWE774
成立日期:2023-07-25
注册资本:3,1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14,423,076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5)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定增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赣州定增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 18号阳明国际中心 2号楼 1304-257室
主要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 65号赣州总部经济区西座办公大楼 14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2MADNR3AN9G
成立日期:2024-07-05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 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13,461,538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6)王梓旭

姓名:王梓旭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
身份证号码:2101022003*****
获配股份数:14,423,076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7)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宜兴市丁蜀镇陶都路 333号
主要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 9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MAD0DKFG2G
成立日期:2023-09-28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8,653,846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号震旦国际大楼 18楼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成立日期:2006-06-0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9,951,922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9)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号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 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 28楼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成立日期:2003-09-30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份数:9,615,384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0)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号深创投广场 5201
主要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号深创投广场 5201
法定代表人:李守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85722630
成立日期:2001-05-10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 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 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获配股份数:32,223,563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1)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福州市省府路 1号
主要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 1号
法定代表人:郑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5023L
成立日期:1989-04-10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授权的国有资产及其资本收益管理;对外投资经营;咨询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获配股份数:33,653,846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经核查,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福建冶金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构成关联关系。除福建冶金以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 12个月内,福建冶金与公司之间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已公开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与信息披露程序。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交易价格按市场公允水平确定。

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 12个月内公司与福建冶金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除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冶金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 12个月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

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1)无需备案的情形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中无需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登记备案手续的情况如下:
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冶金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

王梓旭为中国国籍自然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无需办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手续。

(2)需要备案的情形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新创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调二期协同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定增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高投毅达绿色转型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的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手续。(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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