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远洋(601022):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目录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证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及其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拟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需在会议前于大会工作组处领取登记表格,填写后交与大会工作组人员,并由大会主持人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书面提出的问题。 六、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意见,完成后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表决结果;采用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7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2月 27日的 9:15-15:00。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本次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是:1。 八、按《公司章程》规定,大会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九、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徐宗权 (三)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27日(周五)14:00 (四)会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269号环球航运广场 39楼会议室 (五)参会人员: 1.股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20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等。 (六)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议程 (一)股东/股东代理人等参会人员入场、签到 (二)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等情况,并宣布大会开始 (三)宣布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四)推选计票监票小组成员 (五)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 (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书面投票表决,计票监票小组开始计票监票工作 (八)宣布表决结果 (九)律师宣读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实际情况以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情况,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上述情况进行审议,相关关联方交易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2:舟山港兴港海运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更名为宁波兴港海运有限公司。 注3:宁波港北仑通达货运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被宁波北仑第一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一集司”)吸收合并,其独立法人资格已被注销,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等由北一集司承继。 2024年 1-9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 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内,且同一交易类别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1.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 2014年 7月 30日,注册资本 5,0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 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 A座 34层 3407室(自贸试验区内)。经营范围: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产业投资,涉海涉港资源管理及资本运作,港口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航运服务,大宗商品的储备、交易和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海洋工程建设,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港吉码头经营有限公司、浙江海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苏州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宁波北仑第一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宁波穿山码头经营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嘉兴市乍浦港口经营有限公司、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二)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南京两江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 2007年 1月 29日,注册资本为 4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高淳区砖墙经济园 288号。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沿海船舶管理;船舶代理;代理海船船员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海员证和外国船员证书除外)等有关手续,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海船船员事务,为国内航行海船提供配员等相关活动;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装卸;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船舶销售;船舶租赁;船舶修理;企业管理咨询;安全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由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加挺在该公司担任副董事长,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2.宁波兴港海运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 2009年 2月 17日,注册资本为 2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 1188号 6号楼(A4-455)。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水路运输的船舶代理与货物运输代理。由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加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3.宁波中远海运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 1998年 3月 18日,注册资本为 5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灵桥路 513号 6-7楼。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由于公司董事、总经理陈晓峰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4.宁波京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 2003年 3月 24日,注册资本为 55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南岗商住 1号楼 210室。经营范围:在宁波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由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加挺在该公司担任董事长,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宁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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