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勤科技(688182):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88182 证券简称:灿勤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12月 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金港路 266号灿勤科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田中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 董事会秘书陈晨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审议通过; 2、议案 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清会、张佳琪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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