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68826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20:26:02 中财网
原标题:昀冢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宋家港路269 号办公楼2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2
普通股股东人数6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57,287,01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7,287,0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47.739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7.739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57,181,26799.815486,9470.151718,8000.0329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57,181,26799.815486,9470.151718,8000.0329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普通股57,181,26799.815486,9470.151718,8000.0329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3,485 ,48697.055486,94 72.421018,80 00.5236
2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3,485 ,48697.055486,94 72.421018,80 00.5236
3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宜的议 案3,485 ,48697.055486,94 72.421018,80 00.5236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议案3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1、议案2、议案3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炜、赵丽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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