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金股份(830813):公司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20:30:14 中财网
原标题:熔金股份: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830813 证券简称:熔金股份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熔金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督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02号
收到日期:2024年 12月 18日
生效日期:2024年 12月 12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类别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徐跃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冯建军董监高董事会秘书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河南熔金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与关联方卫辉市川亚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存在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于2024年进行补充审议和披露。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于2023年于关联方卫辉市川亚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后于2024年进行补充审议和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和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司董事长徐跃庆、董事会秘书冯建军未能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对徐跃庆、冯建军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严格按照河南监管局的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相关人员按时接受河南监管局的监管谈话,同时,公司加强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确保日常经营合法合规。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02号


河南熔金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12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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