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海隆控股(01623):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星期五)举行的二零二五年第一次股东特别大会及其任何续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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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2月19日 20:46:0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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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隆控股: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星期五)举行的二零二五年第一次股东特别大会及其任何续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Hilong Holding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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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隆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623)
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星期五)舉行的
二零二五年第一次股東特別大會(「大會」)及其任何續會適用的代表委任表格(附註2)
(附註3)
或(如其未克出席)大會主席為本人╱吾等的委任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將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正
假座中國上海寶山工業園區羅東路1825號海隆石油工業集團有限公司6樓會議室舉行的大會及其任何續會,並按以下指示於會
上投票。
(附註4)
請在適當欄內加上「?」號,以表示 閣下的投票意向 。
普通決議案 | | 贊成 | 反對 |
1. | 「動議:
(a) 批准、確認及追認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的通函(「通函」)(本
通告為通函之一部分)所載「董事會函件」內「2. (A)二零二五年經重續北京
華實租賃協議」分節所述的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九日的二零二五年經
重續北京華實租賃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以及建議年度上限;及
(b) 授權本公司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按其認為就實行上述協議及其項下擬進
行交易以及建議經修訂年度上限及╱或使之生效而言屬必要、權宜或適宜,
作出一切行動及事宜並簽署一切文件(加蓋公司印章(倘必要))及採取一切
步驟,以及同意作出本公司董事認為符合本公司利益的有關修改、修訂或
(附註5)
豁免。」 | | |
2. | 「動議:
(a) 批准、確認及追認通函(本通告為通函之一部分)所載「董事會函件」內「2. (B)
二零二五年經重續賽能新材料租賃協議」分節所述的日期為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九日的二零二五年經重續賽能新材料租賃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
易以及建議年度上限;及
(b) 授權本公司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按其認為就實行上述協議及其項下擬進
行交易以及建議經修訂年度上限及╱或使之生效而言屬必要、權宜或適宜,
作出一切行動及事宜並簽署一切文件(加蓋公司印章(倘必要))及採取一切
步驟,以及同意作出本公司董事認為符合本公司利益的有關修改、修訂或
(附註5)
豁免。」 | | |
3. | 「動議:
(a) 批准、確認及追認通函(本通告為通函之一部分)所載「董事會函件」內「2. (C)
二零二五年經重續管道租賃協議」分節所述的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九
日的二零二五年經重續管道租賃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以及建議年度
上限;及
(b) 授權本公司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按其認為就實行上述協議及其項下擬進
行交易以及建議經修訂年度上限及╱或使之生效而言屬必要、權宜或適宜,
作出一切行動及事宜並簽署一切文件(加蓋公司印章(倘必要))及採取一切
步驟,以及同意作出本公司董事認為符合本公司利益的有關修改、修訂或
(附註5)
豁免。」 | | |
普通決議案 | | 贊成 | 反對 |
4. | 「動議:
(a) 批准、確認及追認通函(本通告為通函之一部分)所載「董事會函件」內「2. (D)
二零二五年隆視投資租賃協議」分節所述的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的二零二五年隆視投資租賃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以及建議年度上限;
及
(b) 授權本公司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按其認為就實行上述協議及其項下擬進
行交易以及建議年度上限及╱或使之生效而言屬必要、權宜或適宜,作出
一切行動及事宜並簽署一切文件(加蓋公司印章(倘必要))及採取一切步
驟,以及同意作出本公司董事認為符合本公司利益的有關修改、修訂或
(附註5)
豁免。」 | | |
5. | 「動議:
(a) 批准、確認及追認通函(本通告為通函之一部分)所載「董事會函件」內「2. (E)
二零二五年塗層服務、耐磨帶服務以及噴塗及裝服務協議」分節所述的
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九日的二零二五年塗層服務、耐磨帶服務以及
噴塗及裝服務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以及建議年度上限;及
(b) 授權本公司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按其認為就實行上述協議及其項下擬進
行交易以及建議年度上限及╱或使之生效而言屬必要、權宜或適宜,作出
一切行動及事宜並簽署一切文件(加蓋公司印章(倘必要))及採取一切步
驟,以及同意作出本公司董事認為符合本公司利益的有關修改、修訂或
(附註5)
豁免。」 | | |
6. | 「動議:
(a) 批准、確認及追認通函(本通告為通函之一部分)所載「董事會函件」內「2. (F)
二零二五年焊絲供應協議」分節所述的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九日的二
零二五年焊絲供應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以及建議年度上限;及
(b) 授權本公司任何一名或多名董事按其認為就實行上述協議及其項下擬進
行交易以及建議年度上限及╱或使之生效而言屬必要、權宜或適宜,作出
一切行動及事宜並簽署一切文件(加蓋公司印章(倘必要))及採取一切步
驟,以及同意作出本公司董事認為符合本公司利益的有關修改、修訂或
(附註5)
豁免。」 | | |
(附註6)
附註:
1. 請填上與本代表委任表格有關的股份數目。如無填寫數目,則本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與以 閣下名義登記的所有本公司股份有關。倘委
任一名以上委任代表,有關委任須註明每名委任代表所代表的股份數目。
2. 請以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並填寫所有聯名持有人的姓名。
3. 請於空欄內填上擬委派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凡持有兩股或以上本公司股份的本公司股東均可委派多於一名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大會及投票。
委任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但必須親身出席大會以代表 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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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注意: 閣下如欲投票贊成任何決議案,請於「贊成」欄內填上「 」號。 閣下如欲投票反對任何決議案,請於「反對」欄內填上「 」號。如未有填寫,
則 閣下的委任代表將酌情投票或放棄投票。
5. 有關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的通函。
6. 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須由 閣下或 閣下的正式書面授權代表簽署;如屬法團,則必須加蓋公司印鑑或由負責人或經授權的授權代表親筆簽署。
本代表委任表格內的任何更改,均須由簽署人簡簽示可。
7. 如屬聯名持有人,則排名較先的聯名持有人(不論親身或委任代表)的投票將獲接納,而其他聯名持有人的投票將不被接納;就此而言,排
名先後將根據本公司股東名冊內的排名次序而釐定。
8. 本代表委任表格連同經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經簽署核證的授權書或授權文件副本,必須於大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
時間最少48小時前(即不遲於二零二五年一月八日(星期三)上午十時正(香時間))交回本公司香股份過戶登記處香中央證券登記有限
公司,地址為香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方為有效。
9. 填妥及交回本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席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在此情況下,本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已撤銷論。
* 僅供識別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本聲明中所指的「個人資料」具有香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中「個人資料」的涵義,括 閣下及 閣下受委代表之姓名
及地址。閣下是自願提供 閣下及 閣下委任代表的個人資料,以用於處理 閣下就委任代表的要求及 閣下於本表格上所述的指示(「該等用途」)。
若 閣下未能提供足夠資料,本公司可能無法處理 閣下在本表格上所述的指示及╱或要求。本公司可就該等用途,將 閣下及 閣下委任代表的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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