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兴合控股(01891):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eng Hup Holdings Limited 興合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91)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投票表決結果 茲提述興合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之載有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通告(「通告」)之通函(「通函」),內容有關建議修訂細則及採納新組織章程細則、二零二五年總購買協議。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本公告所用詞彙與通函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股東特別大會投票表決結果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股東特別大會主席要求就載列於股東特別大會通告之所有於股東特別大會提呈的決議案(「決議案」),進行投票表決。 於股東特別大會當日,本公司擁有1,00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於股東特別大會當日,Sia氏兄弟持有681,680,000股股份(佔本公司現有已發行股本68.17%),其中441,680,000股股份以受控法團權益之身份持有,192,000,000股股份以與他人共同持有權益之身份持有,而48,000,000股股份以實益擁有人之身份持有。Sia氏兄弟為本公司之控股股東,而彼等可共同行使681,680,000股股份的投票權之控制權。由於Sia氏兄弟被視為於二零二五年總購買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之交易中擁有權益,故Sia氏兄弟及其聯繫人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批准二零二五年總購買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之相關決議案放棄投票,而彼等已如此放棄投票。除Sia氏兄弟外,概無股東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放棄投票有關二零二五年總購買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交易的決議案。 股份總數為1,000,000,000股,而賦予獨立股東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投票贊成或反對第2項及第3項決議案的本公司股份總數為318,320,000股。 除上文所披露外,概無其他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的決議案中擁有重大權益且概無股份賦予股東權利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但根據上市規則第13.40條須放棄投票贊成決議案。概無股東根據上市規則須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放棄投票。概無任何一方於通函中表示擬於股東特別大會上就提呈的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 本公司之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獲委任為股東特別大會之監票員,在股東特別大會上負責點票工作。 所有董事均親身或以電子方式出席股東特別大會。 決議案全文載於股東特別大會通告中。股東特別大會上提呈決議案之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附註: 上述投票票數及投票權百分比乃基於親身、委派授權公司代表或委任代表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之股東持有之股份總數。
附註: 上述投票票數及投票權百分比乃基於親身、委派授權公司代表或委任代表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之獨立股東持有之股份總數。 修訂組織章程細則 建議修訂已於股東特別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方式獲股東批准,並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生效。新組織章程細則全文已刊登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的網站。 承董事會命 興合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總裁 Sia Kok Chin拿督 香,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Sia Kok Chin拿督、Sia Keng Leong拿督、Sia Kok Chong先生、Sia Kok Seng先生和Sia Kok Heong先生;而獨立非執行董事為Sai Shiow Yin女士、Puar Chin Jong先生和Chu Kheh Wee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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