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东方兴业控股(00430):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组成之变更

时间:2024年12月19日 20:46:10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兴业控股: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组成之变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ORIENTAL EXPLORER HOLDINGS LIMITED
東方興業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 430)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及
執行董事

董事委員會組成之變更

東方興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本集團」)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伍成業先生(「伍先生」)已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梁慧生女士(「梁女士」)已獲委任為執行董事,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伍先生,73歲,已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伍先生現時為滙豐銀行(越南)有限公司的非執行監事主席及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318)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伍先生自一九九九年起為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亞洲國際金融法研究院專業顧問委員會委員。

伍先生擁有超過三十年的法律專業經驗。自一九八七年起,伍先生受聘於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擔任助理集團法律顧問。於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七年,伍先生擔任法律及審核事務部副主管。於二零一六年退休前,伍先生擔任亞太區首席法律顧問,負責監督法律與法規風險的管理,並管理亞太地區的法律團隊。

伍先生於一九八一年及一九八二年分別取得英國倫敦大學法律學士及碩士學位。伍先生於一九九一年再取得中國北京大學法律學士學位。


除上述外,伍先生 (i)於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四年擔任澳洲滙豐銀行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委員及提名委員會委員;(ii)分別於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四年擔任恒生銀行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1)獨立非執行董事、風險委員會主席及提名委員會委員;(iii)於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三年擔任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318)非執行董事;及(iv)於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八年擔任滙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公職及社會服務方面,伍先生於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二四年擔任香港總商會法律委員會副主席;於二零零二年至二零一六年擔任香港律師會理事會理事;於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七年擔任香港公司法改革常務委員會委員;及於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四年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稅務上訴委員會委員。

本公司已與伍先生訂立委任函,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為期三年,除非任何一方提出不少於三個月的書面通知予以終止,而彼亦須根據公司細則輪值退任及╱或膺選連任。伍先生將可獲每月 8,000港元的酬金,其乃由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考慮彼於本公司的職責及責任以及當前市況後釐定,並將由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每年檢討。

此外,伍先生已獲委任為萬事昌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萬事昌國際」)的獨立非執行董事,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萬事昌國際為本公司的中間控股公司。

伍先生已確認彼已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3.13條評估其獨立性的所有因素。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伍先生 (i)於過去三年概無出任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上市的公眾公司的任何其他董事職務;(ii)概無於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iii)概無於任何本公司股份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 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權益;及 (iv)與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並無任何關連。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概無有關委任伍先生的其他事項須提呈公司股東(「股東」)垂注,亦無任何有關彼的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 13.51(2)(h)至(v)條予以披露。


委任執行董事
梁女士,65歲,已獲委任為執行董事,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梁女士為本公司擔任多家附屬公司董事。梁女士亦於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三年期間為本公司擔任執行董事。由於梁女士長期為本集團的附屬公司擔任董事,因此對本集團的營運和持續發展非常熟悉。梁女士為本公司董事會主席兼控股股東劉志勇先生(「劉志勇先生」)的配偶。
截至本公告日期,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梁女士被視為與其配偶劉志勇先生擁有相同數目的本公司股份權益。劉志勇先生實益持有 Limitless Investment Limited 已發行股本的75%,並被視為擁有本公司291,137,700股股份的權益。此外,劉志勇先生持有 Power Resources Holdings Limited 已發行股本的 66.91%,因此被視為擁有萬事昌國際 559,411,142股股份的權益。

本公司已與梁女士訂立委任函,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梁女士於本公司的委任並無固定服務年期,惟彼將須根據公司細則輪值退任及╱或膺選連任。梁女士不會就其作為執行董事的服務收取任何酬金。然而,本公司薪酬委員會及董事會可不時參考梁女士的職責酌情釐定其應得的酬金。

此外,梁女士已獲委任為萬事昌國際的執行董事,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梁女士 (i)於過去三年概無出任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上市的公眾公司的任何其他董事職務;及 (ii)概無於任何本公司股份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概無有關委任梁女士的其他事項須提呈股東垂注,亦無任何有關彼的資料須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 (v)條予以披露。

董事會謹此歡迎伍先生及梁女士加入董事會。






董事委員會組成之變更
伍先生及梁女士獲委任後,董事委員會組成如下:

審核委員會:勞錦祥先生(主席) 盧敏霖先生 徐家華先生 伍成業先生
薪酬委員會:徐家華先生(主席) 劉志勇先生 劉志奇先生 梁慧生女士 盧敏霖先生 勞錦祥先生 伍成業先生
提名委員會:劉志勇先生(主席) 劉志奇先生 梁慧生女士 盧敏霖先生 勞錦祥先生 徐家華先生 伍成業先生


承董事會命
東方興業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劉志勇

香港,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劉志勇先生、劉志奇先生及梁慧生女士,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盧敏霖先生、勞錦祥先生、徐家華先生及伍成業先生。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