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赛股份(60054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8:05:49 中财网
原标题:新赛股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赛里木现 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新赛股份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1〕235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110,453,64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559,999,990.2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726,415.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273,575.20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 全部到账。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2)00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拟延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13日,公司拟延期募投项目“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 加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募集资金累 计投入进度
 变更前变更后   
1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 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 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12,615.366,428.1450.95%
(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秉持审慎原则,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公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原计划投资建设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并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调整后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
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 及精深加工项目2024年12月2025年12月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于2023年8 月25日变更为“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具体包含“年处理20 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一期建设和二期建设。 根据项目工作量、施工进度和结算进度等受限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 原计划有所滞后,截至目前,项目整体尚未完工,为了确保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保 证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 加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公司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 (1)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 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 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投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可控,确保月前用于支付满足支付条件的工程款及投资二期项目建设。并对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安 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本次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 原则,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 “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原计划投资建设时间延长至2025年12 月31日,并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赛股份本次募集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郭蕾 马如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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