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300056):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7267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 目录 页次 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二、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2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17267号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后附的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创环保)管理层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涉及的 2024年 9月 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 一、管理层的责任 中创环保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以及确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中创环保 2024年 9月 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中创环保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 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中创环保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 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 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中创环保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 于 2024年 9月 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中创环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中创环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赵金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孟彬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 2024年 9月 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目标管理、风险评估与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会计系统、财产保全控制、授权审批、职责划分、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 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对公司的经营方针及战略、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内部按照功能分别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以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由公司非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外,其他两个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任主任委员。公司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内部规则,明确界定了董事会、董事长、独立董事、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以及公司投融资、人事管理、监督控制等方面的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办公室已妥善安排股东大会文件的整理、会议的记录与保管工作,包括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出席及列席人员、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会议决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对外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各项决策权限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监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各职能部门实施具体生产经营业务,管理公司日常事务。 2、 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将“以人为本、科技创新”的管理理念渗透到人力资源政策和事务当中,制定和实施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将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聘员工的重要标准,公司制定了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的责任和权限,已建立和实施了较为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同时公司建立并完善了战略人才培养方案,合理配置公司的人才结构,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 3、 企业文化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在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过程中,在为股东创造价值的同时,努力保护自然环境和资源节约,积极履行对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公司重视产品质量,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公司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使其更加安全、舒适;重视员工培训、学习与素质提升,为员工提供宽广的成长平台。 4、 内部审计 公司设独立的审计部,审计部根据《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审计工作,向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独立的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审计部通过持续性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开展各类经营管理审计,分析评估相关经营管理风险,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审计建议,出具审计结果报告。 内控体系贯穿公司的经营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建立内控制度的更新机制,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和有效性,增强全员的内控意识,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 5、 法治建设 公司已建立专业法务团队,对公司所有合同及协议发表专业意见,同时还定期对员工进行法制培训,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公司产生重大法律纠纷。积极组织公司法务人员参与业务培训,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加大重大合同的过程管控力度,最大程度减少损失、维护公司利益。做好诉讼案件梳理工作,深入挖掘其应用价值,通过风险案件的分析评估,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提示,消除管理体系内的诉讼隐患。 6、 货币资金控制活动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公司的重大资金活动,明确了审批权限及审计程序,细化资金管理流程,合理分工,相互制约,加强了资金运营的全过程管理,规范了公司财务收支的计划、执行、控制、分析预测和考核工作,整个流程透明严谨,切实防止了舞弊情况的发生,保证资金活动有效管理。 7、 采购与付款管理 公司制定了《绿色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考核管理规定》《仓库作业管理规定》等制度规定。公司完善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的规划和设置,明确不同类别物资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程序,并结合行业本身特点,在原料请购、供应商选择、货物验收方面加强了管理。在货款支付方面,公司详细规定了付款办法,采购款项的支付必须在相关手续齐备后才能办理。公司结合年度采购计划,增加同类物资备选供应商数量,合理保证各类物资的供货及时性,同时获得了竞争性报价。 8、 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实物资产建档立账,同时公司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了职责分工、财产记录、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公司持续关注资产减值迹象,合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不断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 9、 销售业务 公司制订了《销售管理制度》《销售合同管理办法》等与销售及收款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对涉及产品销售的各个环节如销售计划、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订单处理、顾客信用的审查、销售合同的签订等均加以控制。明确以风险为导向、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销售管控措施,实现与生产、资产、资金等方面管理的衔接,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 10、 对外担保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对外担保的审查、审批程序、管理、信息披露进行了明确规定,如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等。 11、 财务报告 公司梳理了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主要流程,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制度中规范了公司财务报告控制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责;健全了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各环节的授权审批流程;从会计记录的源头做起,建立了日常信息定期核对制度;以真实反映各项经济业务为原则,持续完善财务系统设置,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减少了编制差错和人为调整因素。合理保证了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合法合规。 12、 对外投资管理控制 根据《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子公司管理制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手续,规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履行投资项目评审职责;法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技术研究院、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投资项目工作组根据岗位职责履行投资管理工作;其他部门协助投资管理。公司特别规定对外投资原则上必须由公司集中进行,子公司确有必要对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此举有效降低了对外投资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 13、 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专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4、 对子公司的管控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严格执行《子公司管理制度》。 15、 关联交易管理控制 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结合《公司章程》,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的程序、需进行披露的关联交易项目等进行规范管理。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 16、 信息披露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指定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对重大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报送至董事会办公室。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明确按照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及披露标准、披露流程、信息披露的职责划分、档案管理、信息保密等内容进行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和对外信息披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进行,内部信息传递顺畅、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能够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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