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希 望(000876):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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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0:00:4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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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 希 望:募集说明书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New Hope Liuhe Co.,Ltd.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1 0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1 0
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
1 0
其中,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1 0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8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计算结果出现不足 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 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
在上述发行数量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视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的发行数量。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注册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股份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届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金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猪场生物安全防控及数智化升级项目 | 343,055.47 | 270,000.00 |
| 2 | 偿还银行债务 | 110,000.00 | 110,000.00 |
| 合计 | 453,055.47 | 380,000.00 | |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疫病风险
动物疫病风险是生猪养殖行业面临的主要风险。从公司的角度看,如果公司自有生猪在养殖过程中发生疫病,将会导致生猪死亡或生产能力下降,给公司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同时,疫病的发生具有持续性的影响,因为净化猪场需要较长的时间,这将导致公司的生产成本增加,进一步降低公司的经营效益。
从行业的角度看,如果行业出现大规模动物疫病,将会增加公司生猪产品受感染的风险,给公司带来较大的防疫压力,增加公司的防疫支出,包括为响应政府对疫区及周边规定区域实施强制疫苗接种、隔离、甚至扑杀等防疫要求而产生的支出或损失。同时,大规模动物疫病的出现还会造成消费者的恐慌心理,导致市场需求下降,产品价格降低,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018年 8月以来,我国出现了“非洲猪瘟”疫病,给我国的生猪养殖行业带来严峻挑战。近年来非洲猪瘟不断出现变异毒株,使其传播渠道更多、潜伏时间更长、发现与剔除难度更大,给我国各地生猪产业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
虽然公司具有完善的疫病防控体系和能力,但若公司生猪养殖所在区域疫病较为严重,或公司疫病防控体系执行不力,公司生猪产业将可能存在产量下降、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生猪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业务覆盖饲料生产、生猪养殖与屠宰等环节,其中生猪养殖板块的产成品主要包括仔猪、商品猪等。2016年以来,公司大力发展生猪养殖业务,2023年公司生猪对外销量已经突破 1,768万头,使得生猪养殖业务对公司整体营收与利润的影响逐年提高,生猪价格的变动也会更明显地影响公司的营收与利润水平。
生猪产品的市场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养殖成本、疫病及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而有所波动。从猪养殖看,我国商品猪价格的周期性波动特征明显。2019年初以来,我国生猪养殖行业进入了新一轮上行周期,叠加“非洲猪瘟”疫病造成行业产能供给大幅下滑的影响,商品猪价格自 2019年下半年至 2020年末处于高位波动阶段;随着全行业生猪疫病防控水平的提升,行业产能与供给快速恢复,2021年开始商品猪价格呈持续大幅下降趋势,2022年下半年,受年初冬季弱毒疫病短期去化生猪产能的影响,叠加“二次育肥”现象,猪价在下半年明显反弹,但“二次育肥”集中出栏及消费需求减弱,导致猪价年底回落并保持在相对低位。
2023年,猪价延续了 2022年底以来的低迷态势,但行业逐步推动产能去化,能繁母猪数量减少,随着产能持续去化,2024年二季度以来,猪价止跌回升。
生猪产品市场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导致生猪养殖行业的毛利率呈现周期性波动态势,公司在生猪养殖板块的毛利率也呈现相应的波动趋势。在生猪产品的市场价格进入下行周期以及处于周期底部时,将会阶段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生猪板块存在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饲料生产的主要原料包括玉米、豆粕、棉粕、菜粕、鱼粉、氨基酸、维生素等,其原料成本占饲料生产总成本的 90%以上。玉米、豆粕等大宗原材料价格受国家农业产业政策、国际贸易往来、市场供求状况、运输条件、气候及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饲料业务占公司营收的比重较大,饲料行业通常采用成本加价法的定价方式,饲料原料价格的波动可以部分向下游养殖环节传导,缓解原料价格上涨为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压力。因此,在原料价格上涨的背景下,公司饲料业务可以通过向下游养殖环节传导等形式保持一定的毛利空间,但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自 2020年以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国际贸易关系、各国主粮产区收成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玉米、豆粕等主要饲料原料价格持续波动。2021-2022年,玉米、豆粕等主要饲料原料价格持续上涨,并保持高位震荡,2023年度,饲料原料价格持续震荡,部分原料价格有所下行,但仍处于较高位置,2024年1-9月,由于供给端国外大豆丰收和需求端国内养殖业去产能等多重因素影响,饲料原料价格有所下降。
如果未来原料价格处于高位或持续上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整体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四)公司未来业绩下降的风险
公司业务布局广泛,抗风险能力强,但在疫病风险、生猪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的共同影响下,公司存在未来业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从饲料业务看,公司已在国内饲料行业保持多年规模第一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各期,饲料业务实现毛利分别为 46.08亿元、51.29亿元、42.64亿元及 24.01亿元,为公司持续稳定贡献业绩。2021年至 2023年,原料价格基本持续处于高位,2024年 1-9月,由于供给端国外大豆丰收和需求端国内养殖业去产能等多重因素影响,原料价格下降。如果未来原料价格处于高位,公司饲料业务可以通过向下游养殖环节传导等形式保持一定的毛利空间,但长期的原料价格高位运行会挤压下游养殖环节盈利,终究会向上游传导,将对公司饲料业务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从猪产业业务看,公司自 2016年以来加大养猪业务布局,在 2023年生猪对外销量已经达到 1,768.24万头,报告期各期,猪产业实现毛利分别为-36.46亿元、30.47亿元、-15.44亿元及 14.34亿元。2019年初以来,猪周期叠加“非洲猪瘟”疫病造成商品猪价格持续处于高位波动阶段,2021年以来,生猪产能恢复,猪肉价格持续大幅下降,饲料原料价格上升,导致 2021年度公司猪产业毛利为负;2023年猪肉价格持续处于低位,导致 2023年公司猪产业毛利为负;2024年一季度猪价仍处于低位,二季度以来猪价逐步回升,三季度猪价继续保持高位运行,有利于公司猪产业毛利进一步改善。但如果后期生猪产品的市场价格进入下行周期或处于周期底部、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或持续上涨、公司发生大规模疫病等不利情况,将会阶段性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公司生猪板块存在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的风险。
2024年 1-9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325.79万元,2024年第二季度以来,生猪价格迎来上涨行情,伴随着公司养猪成本进一步下降,公司利润有所改善。但如果疫病风险、生猪价格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持续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仍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生物资产减值风险
公司消耗性生物资产主要为肉猪,生产性生物资产主要为种猪。生物资产(含消耗性生物资产与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易受生猪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根据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账面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的,公司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生猪价格未来大幅下滑或处于价格低位、公司发生大规模疫病等不利情况,将导致公司发生计提较大金额的存货跌价准备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盈利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偿债及流动性风险
农牧行业是资金密集型产业,公司作为农牧行业的龙头企业,多业务协同共同发展。近年来,公司各业务规模持续扩大,资金需求量大,各业务均需投入大量的资金。
如果生猪价格未来处于低位或持续下跌、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或持续上涨,除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外,也会直接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带来不利影响。如果出现未来银行信贷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资金管理不善等情形,将显著增加公司的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七)管理风险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农牧龙头企业之一。近年来,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形成了庞大且精细化、扁平化的管理架构和业务体系。
对于业务庞大、门类多元且规模持续扩张的企业而言,不断优化并实现更加高效的经营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营销人才是公司面临的重要问题。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并已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但如果公司的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和人力资源统筹能力未能积极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的需要并未能与公司业务规模增长、产业持续扩张的发展趋势相匹配,那么公司将面临风险抵御能力被削弱,市场份额降低,竞争能力下降等风险,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目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发行概况 ................................................................................................ 2
二、重大风险提示 ................................................................................................ 4
目录................................................................................................................................ 9
释义.............................................................................................................................. 1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5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5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8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7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61 六、最近一期末公司财务性投资相关情况 ...................................................... 63 七、行政处罚情况 .............................................................................................. 74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75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75
二、发行对象及与公司的关系 .......................................................................... 78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78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80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80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80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81
八、本次发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 81 九、本次发行符合关于理性融资及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相关规定 .............. 82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84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8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和经营前景 .................................................. 85 三、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96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97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 98
六、历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98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29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 129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上市公司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 129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30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 ............ 131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情况或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情况 .................................................................................... 131
六、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132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33
一、市场风险 .................................................................................................... 133
二、经营风险 .................................................................................................... 135
三、财务风险 .................................................................................................... 137
四、政策风险 .................................................................................................... 138
五、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139
第六节 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 ................................................................................. 14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4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6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161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163
五、审计机构声明 ............................................................................................ 164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65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一、一般简称 | | |
| 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
新希望、新希望六和 | 指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
| 新希望集团、控股股东 | 指 |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
| 南方希望 | 指 |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
| 新乳业 | 指 |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山
东六和 | 指 | 山东新希望六和集团有限公司 |
| 中新食品 | 指 | 山东中新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 德阳新希望 | 指 | 德阳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 |
| 民生银行 | 指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PIC | 指 | 英文“Pig Improvement Company”的简称,种猪改良国际集团,是
全球最大的种猪改良公司 |
| 海波尔 | 指 | Hypor,是全球领先的种猪遗传育种供应商 |
| 聚落 | 指 | 公司创新的生猪养殖模式,将饲料、养殖、屠宰加工等各业务条线
纳入一体化运作,各单元紧密配合,统一考核,有利减少利益冲突,
实现资源的最优分配 |
| 实际控制人 | 指 | 刘永好 |
| 公司章程 | 指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股东、股东大会 | 指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东大会 |
| 董事、董事会 | 指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 |
| 监事、监事会 | 指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 |
| A股 | 指 |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 | 指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律师、发行人律师、
中伦律师 | 指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 申报会计师、发行人会计
师、四川华信 | 指 |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 18号》、《适用意见第
18号》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 |
| 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2024年 1-9月 |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2024年 1-9月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 二、专业术语 | | |
| 预混合饲料、预混料 | 指 | 由多种饲料添加剂与载体或稀释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混合物,包括
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预混
合饲料主要用于配制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不能直接用于饲喂动物 |
| 浓缩饲料、浓缩料 | 指 | 在预混合饲料的基础上添加豆粕、鱼粉等蛋白原料和矿物质原料而
制成的混合物,饲料成分中包含了各种氨基酸、维生素和无机盐,
用于小型养殖场和农户自配料使用,不能直接用于饲喂动物 |
| 配合饲料、配合料 | 指 | 在浓缩饲料的基础上添加玉米等能量原料而制成的饲料,是能够直
接用于饲喂饲养对象的饲料 |
| 精料补充料 | 指 | 为补充以饲喂粗饲料、青饲料、青贮饲料等为主的草食动物的营养,
而用多种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按一定比例配制的均匀混合物 |
| 饲料添加剂 | 指 | 为保证或者改善饲料品质、提高饲料利用率而掺入饲料中的少量或
者微量物质 |
| 豆粕 | 指 | 大豆提取豆油后得到的一种副产品,可作为饲料中的植物蛋白质
原料 |
| 鱼粉 | 指 | 用一种或多种鱼类为原料,经去油、脱水、粉碎加工后的高蛋白质
饲料原料 |
| 菜粕 | 指 | 又称“菜籽粕”,为油菜籽榨油后的副产物 |
| 棉粕 | 指 | 棉籽经过压榨后得出的面饼,再经过浸出工艺将里面的大部分残油
分离出来,得到的一种微红或黄色的颗粒状物品 |
| DDGS | 指 | 英文“Distiller’s Dried Grains with Solubles”(意为“干全酒糟”)的
缩写,是由酵母发酵的某种谷物或谷物混合物中蒸馏提取酒精后,将
剩余的残液中至少四分之三的固形物浓缩、干燥后所得的产品 |
| 瘦肉率 | 指 | 经剥离后的瘦肉占胴体重量的比例 |
| 分割品、分割产品 | 指 | 畜禽经屠宰分割后的产品,包括排骨类、膘类、混合类等产品 |
| 曾祖代种猪 | 指 | 生猪代次繁育体系中的第一层,相对于祖代猪而言,具有更优良的
遗传性能,主要用于繁育祖代种猪,相对三元猪而言是曾祖父(母)
代,也称原种猪或核心群种猪 |
| 祖代种猪 | 指 | 生猪代次繁育体系中的第二层,用于优良遗传基因扩繁、生产二元
猪,相对三元猪而言是祖父(母)代 |
| 父母代种猪、二元种猪 | 指 | 两个不同品种纯种猪杂交育成,相对三元猪而言是父亲(母亲)代。
二元母猪具有产仔数多、生长快等特点,主要用于繁育三元猪 |
| 三元商品猪 | 指 | 由终端父本与二元种母猪杂交育成的三元代次生猪,是供给终端消
费者食用的生猪 |
| 种猪 | 指 | 以育种、扩繁为目的生产、销售的生猪,统称为种猪,包括曾祖代
种猪、祖代种猪、二元种猪 |
| 仔猪 | 指 | 从出生到体重 30千克左右的猪,仔猪阶段生长发育快、饲料利用
率高,是养猪生产的重要阶段 |
| 乳猪 | 指 | 出生至断乳阶段的仔猪 |
| 商品代肉猪、肥猪、商品 | 指 | 以提供猪肉为目的生产、销售的生猪 |
| 猪 | | |
| 生猪 | 指 | 种猪、商品猪的统称 |
| PSY | 指 | 英文“Pigs Weaned per Sow per Year”的缩写,即母猪年产断奶仔
猪数,是衡量母猪群繁殖性能最常用的指标,表示一头母猪一年提
供的断奶成活仔猪数 |
| GBLUP | 指 | 英文“Genomic Best Linear Unbiased Prediction”缩写,即基因组最佳
线性无偏预测,一种基于基因组信息来预测植物或动物性状的工具 |
| RFID | 指 | 英文“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缩写,即无线射频识别,一
种通过无线射频技术自动识别和跟踪对象的技术 |
| 猪瘟 | 指 | 由黄病毒科猪瘟病毒属的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发热、接触性
传染病,具有高度传染性和致死性 |
| 非洲猪瘟 | 指 | 一种急性,发热传染性很高的滤过性病毒所引起的猪病,其特征是
发病过程短,临床表现为发热、皮肤发绀、淋巴结、肾、胃肠粘膜
明显出血。因其最早发现于非洲而得名 |
| 选育 | 指 | 从现有群体中筛选出最佳个体,通过这些个体的再繁殖,获得一批
超过原有群体水平的个体,如此逐代连续进行,其实质是改变猪群
固有的遗传平衡和选择最佳基因型 |
| 育种 | 指 | 通过创造遗传变异、改良遗传特性,以培育优良动植物新品种的技
术和过程 |
| 扩繁 | 指 | 把适合的种畜禽继续繁育,以扩大种畜禽数量的过程 |
| 育肥 | 指 | 使禽畜变得肥胖或丰满的养殖过程 |
| 料肉比 | 指 | 畜禽饲料用量与饲养动物增重量的比值,即饲养的畜禽每增重一千
克所消耗的饲料量。料肉比是评价饲料报酬的一个重要指标,其值
越低,说明饲料转化率越高、质量越好 |
| 存栏量 | 指 | 某一时刻实际存养的畜禽的数量,是畜禽生产的指标之一 |
| 出栏量 | 指 | 期末实际出栏宰杀或供应市场的畜禽数量,是畜禽生产的指标之一 |
| 热鲜肉 | 指 | 宰杀后不经冷却加工,直接上市的畜肉 |
| 冷鲜肉 | 指 | 严格执行兽医检疫制度,对屠宰后的畜胴体迅速进行冷却处理,使
胴体温度(以后腿肉中心为测量点)在 24小时内降为 0-4℃,并在
后续加工、流通和销售过程中始终保持 0-4℃范围内的生鲜肉 |
| 冷冻肉 | 指 | 畜肉宰杀后,经预冷,继而在-18℃以下急冻,深层肉温达-6℃以
下的肉品 |
| 高温肉制品 | 指 | 以介质温度大于 100℃(通常为 115-120℃)、中心温度大于 115℃
的加热过程进行加工的肉制品。高温肉制品在加热过程中已经达到
商业无菌(121℃、4min,或同样的杀菌程度),其优点是可以在常
温下长期保存,一般在 25℃的环境里可达 6个月的保质期 |
| 低温肉制品 | 指 | 以低于 100℃的加热温度对肉制品进行消毒,以杀死一般性细菌和
寄生虫,同时将流通温度控制在 10℃以下以抑制细菌等微生物生
长,使肉制品最大限度地保持原有风味和保质期 |
| 白条肉 | 指 | 家禽、牲畜宰杀后去毛、去内脏后的剩余部分 |
| 预制菜 | 指 | 针对家宴大菜制菜程序繁杂特点,运用现代标准化流水作业,对菜
品原料进行前期准备工作,简化制作步骤,经过卫生、科学包装,
再通过加热或蒸炒等方式,就能直接食用的便捷菜品 |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 发行人名称 |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NEW HOPE LIUHE CO.,LTD. |
| 公司住所 | 四川省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法定代表人 | 刘畅 |
| 成立时间 | 1998年 3月 4日 |
| 股票简称 | 新希望 |
| A股股票代码 | 000876 |
| A股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董事会秘书 | 兰佳 |
| 邮政编码 | 610063 |
| 电话号码 | 028-82000876 |
| 传真号码 | 028-85950022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 年度报告登载网址 | http://www.cninfo.com.cn |
| 经营范围 | 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的生产、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
(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
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谷物及其他作物的种植;
牲畜的饲养;猪的饲养;家禽的饲养;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
项目投资与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 | 1,328,957,185 | 29.23% |
| 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E1担保及信托财
产专户 | 933,608,491 | 20.54% |
|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 196,271,201 | 4.32%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25,602,591 | 2.76% |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西藏思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04,769,426 | 2.30% |
| 西藏善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93,704,034 | 2.06%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86,689,117 | 1.91% |
| 拉萨开发区和之望实业有限公司 | 51,143,592 | 1.13%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畜牧养殖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9,552,498 | 1.09%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3,155,685 | 0.95% |
| 合计 | 3,013,453,820 | 66.29% |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新希望集团。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新希望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4.32%的股份,通过南方希望间接持有发行人 29.23%的股份,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 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持有发行人 20.54%的股份。
新希望集团经深交所《关于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2〕629号)同意,于 2023年 3月 22日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65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新希望集团以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 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内的新希望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及信托财产,以保障该期发行的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债券本息按约如期、足额兑付。
可交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 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中的担保及信托财产由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义持有,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行使表决权等证券持有人相关权利时,应事先征求新希望集团的意见,并按照其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新希望-德邦证券-23希望 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所持发行人股份占新希望集团所控制发行人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7.97%,未超过 7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 成立日期 | 1997年 1月 9日 | | |
| 注册资本 | 320,000万元 |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永好 | | |
| 公司住所 |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 4段 45号 | | |
| 经营范围 | 农、林、牧、副、渔产业基地开发建设;生态资源开发;菜蓝子基地建设;
饲料,农副产品(除棉花、烟叶、蚕茧、粮油)的加工、仓储、销售;高
新技术的开发,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
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电子产品,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文化办
公用品;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
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和相关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和三
来一补业务;商务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 股权结构 | 股东姓名 | 出资金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 | 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 | 75.00% |
| | 刘永好 | 46,725.55 | 14.60% |
| | 刘畅 | 29,082.39 | 9.09% |
| | 李巍 | 4,192.06 | 1.31% |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口径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 1-9月/2024年 9月 30日 | 2023年度/2023年 12月 31日 |
| 总资产 | 19,159,266.45 | 20,299,942.17 |
| 净资产 | 6,295,729.29 | 6,508,715.05 |
| 营业总收入 | 9,371,550.67 | 16,711,548.96 |
| 净利润 | 1,127.68 | 13,925.74 |
注: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 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先生。刘永好先生直接持有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14.60%的股份,通过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75.00%的股份,合计持有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89.60%的股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刘永好先生,男,大专文化,高级工程师。曾任全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和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和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新希望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全球川商总会会长等职务、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质押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除前述已披露的担保及信托情形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其他被质押、冻结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包括饲料生产、畜禽养殖、屠宰及食品加工业务。
2023年年末,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发展战略,聚焦核心主业,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对白羽肉禽产业和食品深加工板块引入战略投资者并转让了控股权,充分利用外部产业资源推动发展,并聚焦于饲料、生猪养殖与屠宰两大行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业务为饲料生产、生猪养殖与屠宰两大业务板块。
1、行业界定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饲料生产、畜禽养殖、屠宰及食品加工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畜禽养殖业务属于“农、林、牧、渔业”之“畜牧业”,行业代码“A03”;饲料生产、屠宰及食品加工业务属于“制造业”之“农副食品加工业”,行业代码“C13”。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21年 3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属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C13)。
2、主管部门
饲料生产与销售、生猪养殖环节的行业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兽医局具体负责相关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的制定及其他行政管理职能,地方各级饲料主管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等行政机关负责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生猪屠宰环节的行业准入、产品质量、卫生标准主要由商务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制定,行业内企业由各地的商务主管部门、卫健主管部门、农牧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实施综合管理。
饲料行业的自律性管理组织为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主要职能是为政府政策制定提供依据与建议,宣传普及饲料工业基本知识,推广科技成果,组织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生猪养殖行业的自律性管理组织为中国畜牧业协会,协会下设禽业、猪业、牛业、羊业等 15个分会,其中,猪业分会负责对猪养殖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负责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法规、规划等提供参考,制定并实施行业行为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协调会员间关系,参与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推广科技成果,组织经贸合作和科技交流,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等;生猪屠宰行业的自律性管理组织为中国肉类协会,主要职责是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接受政府委托加强行业管理(包括研究肉类行业发展方向,向政府提出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的建议等),为行业内企业服务,开展国际交往活动。
公司已加入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兽医协会、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是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的常务副会长单位,是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的副会长单位。
3、主要行业管理法规、政策
(1)饲料行业
我国饲料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 序号 | 法律法规 | 生效时间 | 文号 | 主要内容 |
| 1 | 《饲料产品认证实施
规则》 | 2006.10.1 | 认监委 2006
年第 19号
公告 | 规定了从事饲料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
的认证受理、检查和评定的程序及管
理的基本要求 |
| 2 | 《饲料添加剂产品批
准文号管理办法》
(2022年修订) | 2022.1.7 | 农业农村部
令 2022年第
1号 | 规定了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
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
| 3 | 《进口饲料和饲料添
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2017年修订)》 | 2017.11.30 | 农业农村部
令 2017年第
8号 | 境外企业首次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
添加剂,应当向农业农村部申请进口
登记,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
记证;未取得进口登记证的,不得在
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同时明确了登
记管理的基本流程 |
| 4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管理条例(2017年修 | 2017.3.1 | 国务院令第
676号 | 加强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
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 |
| 序号 | 法律法规 | 生效时间 | 文号 | 主要内容 |
| | 订)》 | | | 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
| 5 | 《进出口饲料和饲料
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
管理办法(2023第五次
修正)》 | 2023.4.15 | 海关总署第
262号令 | 规定了进口、出口及过境饲料和饲料
添加剂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办法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
品质量法》
(2018年修正) | 2018.12.29 | 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
第二十二号 | 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
任和义务,明确了损害赔偿,保护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
| 7 |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
用规范(2017修订)》 | 2018.7.1 | 农业农村部
公告第 2625
号 | 明确饲料企业和养殖者使用饲料添加
剂产品时应遵循的操作规范 |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
(2021年修正) | 2021.4.29 | 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一号 | 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的检测、评估体
系的建立、食品的安全标准、生产经
营、检验、进出口、事故处置等方面
作出了规定 |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
物防疫法》(2021修订) | 2021.5.1 | 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九号 | 对动物疫病的预防、疫情的报告通报
及公布、动物疾病的控制和扑灭、动
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治疗等方
面作了相关规定 |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
(2021年修正) | 2021.9.1 | 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八号 | 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开
展安全生产活动,防范和减少安全生
产事故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
| 11 |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
加剂管理办法》(2022
修订) | 2022.1.7 | 农业农村部
令 2022年第
1号 | 研制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应当遵
循科学、安全、有效、环保的原则,
以保证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的质量
安全 |
| 12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2022修订) | 2022.1.7 | 农业农村部
令 2022年第
1号 | 加强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
维护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秩序,保
障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 |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
牧法》(2022年修订) | 2023.3.1 | 中华人民共
和国主席令
第一二四号 | 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品种选
育与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畜禽交易
与运输、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作
出了相关规定 |
(2)生猪养殖和屠宰行业
我国生猪养殖和屠宰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 序号 | 法律法规 | 生效时间 | 文号 | 主要内容 |
| 1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
办法》 | 2008.8.1 | 商务部、财政
部令 2008年
第 9号 | 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生猪及
生猪产品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国家
财政对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
用予以补偿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
境动植物检疫法》(2009
年修正) | 2009.8.27 |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十
八号 | 对动植物的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
境检疫、携带、邮寄物检疫、运输工
具检疫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法》(2012年修正) | 2013.1.1 |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七 | 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生产、农
产品流通与加工等及农民权益保护、 |
| 序号 | 法律法规 | 生效时间 | 文号 | 主要内容 |
| | | | 十四号 | 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概括性规定 |
| 4 | 《农业农村部、食品药品
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
理工作的意见》 | 2014.10.31 | 农质发〔2014〕
14号 | 就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
理工作衔接,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
全全程监管提出相关意见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2014年修订) | 2015.1.1 |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九
号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
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
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
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
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
| 6 |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
屠宰行业管理保障肉品
质量安全的意见》 | 2016.5.16 | 农医发〔2016〕
29号 | 就切实加强屠宰行业管理工作,保障
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
上“放心肉”提出相关意见 |
| 7 |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
例》(2017年修订) | 2017.10.7 | 国务院令第
687号 | 对如何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
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
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
会秩序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
(2017年修正) | 2018.1.1 |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七
十号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保证其畜
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
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
放,防止污染水环境 |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2018年修正) | 2018.12.29 |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二
十二号 | 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
任和义务,明确了损害赔偿,保护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
| 10 | 《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
(2018年修订) | 2018.2.2 | 商务部 财政
部令 2018年
第 1号 | 储备肉是国家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
害、公共卫生事件、动物防疫或者其
他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和市
场调控而储备的肉类产品,储备肉实
行常年储备、定期轮换制度 |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
年修订) | 2019.12.1 | 国务院令第
721号 |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
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
| 12 | 《兽药管理条例》(2020
年修订) | 2020.3.27 | 国务院令第
726号 | 对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兽
医医疗单位、新兽药审批和进出口兽
药管理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等方
面的相关规定 |
| 1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2021年修正) | 2021.4.29 |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八
十一号 | 对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的检测、评估体
系的建立、食品的安全标准、生产经
营、检验、进出口、事故处置等方面
作出了规定 |
|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
防疫法》(2021年修正) | 2021.5.1 |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六
十九号 | 对动物疫病的预防、疫情的报告通报
及公布、动物疾病的控制和扑灭、动
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动物治疗等方
面作了相关规定 |
| 15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2021年修订) | 2021.8.1 | 国务院令第
742号 | 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
量安全,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 |
| 序号 | 法律法规 | 生效时间 | 文号 | 主要内容 |
| | | | | 疫制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
| 16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 2022.12.1 | 农业农村部令
2022年第 7号 | 加强动物检疫活动管理,预防、控制
和扑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及动物产
品安全,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
生安全,对检疫申报,产地检疫,屠
宰检疫,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无规定
动物疫病区动物检疫,乳用种用动物
检疫审批等作出具体规定 |
| 17 |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
法》 | 2022.12.1 | 农业农村部令
2022年第 8号 | 主要对饲养场及养殖小区、屠宰加工
场所、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
集贸市场等的防疫条件,相关证书的
过渡安排及取得做出了相关规定 |
| 1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
品质量安全法》(2022年
修订) | 2023.1.1 |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一
二〇号 | 主要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产
地、生产、包装和标识、药物及添加
剂的使用及相关监督检查等方面作
出了相关规定 |
| 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
法》(2022年修订) | 2023.3.1 |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一
二四号 | 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品种选
育与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畜禽交易
与运输、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保障作
出了相关规定 |
| 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2023年修订) | 2023.7.20 | 国务院令第
764号 | 国家对生产肉食品的企业实行生产
许可证制度,根据产品分类,由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
技术监督局负责发放生产许可证 |
4、主要产业政策
农牧产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产业,历来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性文件,继续大力鼓励农牧产业向更优质、高效、环保、安全、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具体如下:
| 序号 | 产业政策 | 主要内容 |
| 1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24年本)》 | 将“符合绿色低碳循环要求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
农药、兽药等优质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列为国家鼓励发
展产业;将“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农牧
渔产品绿色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
资源化利用”列为国家鼓励发展产业。 |
| 2 | 《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
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
意见》 |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
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推进农业生产经
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建设一批与龙头企
业有效对接的生产基地;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培育
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知名品
牌;加强产业链建设,构建一批科技水平高、生产加工能
力强、上中下游相互承接的优势产业体系。 |
| 3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
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 | 支持标准化生产、重点产品风险监测预警、食品追溯体系
建设,加大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费用补助力度。加
快推进县乡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监管能力建 |
| 序号 | 产业政策 | 主要内容 |
| | 意见》 | 设。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大力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畜
禽规模化养殖、水产健康养殖等创建活动。支持到境外特
别是与周边国家开展互利共赢的农业生产和进出口合作。
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和技术集成推广力度,推
动发展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同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现代农
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
| 4 | 《财政部印发<农业综合
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
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
展的指导意见>》 | 扶持内容主要围绕完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链展开,养殖业
涉及的种畜禽(包括水产)繁育、标准化养殖基地、畜禽
(包括水产)交易场所、饲草种植、饲料加工、粪污无害
化处理、有机肥加工等;加工及流通业涉及的加工基地、
原料仓储、成品储藏保鲜、冷链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
同时,鼓励发展“互联网+农业”,积极支持优势特色农产
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
| 5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
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
目标的若干意见》 | 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
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
升级。加快现代畜牧业建设,根据环境容量调整区域养殖
布局,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形成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
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快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
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
信息平台,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健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检验
检测体系。 |
| 6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
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
意见》 | 加大对生猪、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
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畜禽良种工程,加快推进规模化、集
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建立全程可
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加强
对企业开展农业科技研发的引导扶持,使企业成为技术创
新和应用的主体。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农
民收入,必须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 |
| 7 | 《农业部、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财政部、国土资
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
部、林业局关于印发<全
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
(2015-2030年)>的通
知》 | 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新红利,
推进科学种养,着力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促进农业
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稳定生猪、肉禽
和蛋禽生产规模,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循环
利用水平。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
造和建设,提高畜禽粪污收集和处理机械化水平,实施雨
污分流、粪污资源化利用,控制畜禽养殖污染排放。 |
| 8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
意见》 |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
面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 |
| 9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
系建设的意见》 | 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以责任主体
和流向管理为核心、以追溯码为载体,推动追溯管理与市
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
管理。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
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运行。 |
| 10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
<“十四五”全国农业农
村信息化发展规划>的通
知》 | 全面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
统筹推进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促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
化转型,提升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引
领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
| 11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 | 发展规模高效养殖业。稳定生猪生产,引导产能向环境容
量大的地区和玉米主产区转移。加快发展现代食品产业, |
| 序号 | 产业政策 | 主要内容 |
| | 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
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
意见》 | 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
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产销模式。 |
| 12 |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
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
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
的通知》 | 进一步完善补助经费发放方式,由现行按年度结算调整为
每半年结算发放一次,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后,县市
要加快补助资金拨付进度,三个月内将补助资金给付到位,
切实减轻养殖场(户)垫资压力。完善种猪场、规模猪场
临时贷款贴息政策。 |
| 13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
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
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
的通知》 | 继续推进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超过 96%的
生猪养殖项目(年出栏量 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在
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无需办理环评审批。 |
| 14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
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
级的意见》 | 生猪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升,稳产保供的
约束激励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带动中小养猪场
(户)发展的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健全,猪肉供应保障能
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 95%左右。 |
| 15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抓好“三农”领域重点
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
小康的意见》 | 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
殖,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做好饲料生产保障工
作。严格落实扶持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举措,抓紧打通环
评、用地、信贷等瓶颈。加强市场监测和调控,做好猪肉
保供稳价工作,打击扰乱市场行为,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
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支持奶业、禽类、牛
羊等生产,引导优化肉类消费结构。 |
| 16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
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
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 落实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督促各地抓紧落实
2019年项目资金,指导养殖场户尽快开工建设;及时下达
2020年项目资金,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际产能。
帮扶中小养殖户恢复生产。推动大型生猪养殖企业与地方
对接,通过“公司+农户”、托管租赁、入股加盟等方式,
对中小养殖户实行包片帮扶,带动有能力有意愿的中小养
殖户增养补栏。 |
| 17 |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
好党中央、国务院 2021
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
署的实施意见》 | 促进生猪等畜禽生产平稳发展。落实省负总责要求和“菜
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生猪产能恢复到常年水平。稳定
生猪产业发展扶持政策,推动将养殖用地、环评承诺制、
抵押贷款等政策制度化。加强生猪生产监测预警和形势研
判,建立生猪产能储备机制,稳定猪场、能繁母猪、大省
大县和大企业生产。坚持抓大不放小,加强对小养殖场户
的指导服务。深入推进养殖、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引导
生猪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域布局,加快由“运猪”向
“运肉”转变。 |
| 18 | 《农业农村部关于稳定
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给
的意见》 | 主要提出七项政策措施稳定生产。深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
殖,支持生猪养殖企业集团在省域或区域化管理范围内全
产业链发展 |
| 19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
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
关问题的通知》 | 对生猪养殖用地政策进行落实与完善,保障生猪养殖用地
需求 |
| 20 |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
农村部关于支持民营企
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 | 支持民营企业全产业链发展。支持生猪养殖、屠宰、加工
等龙头企业通过联合、收购和订单合同等方式,在省域或
区域管理范围内加快全链条生产发展。引导大型养殖企业 |
| 序号 | 产业政策 | 主要内容 |
| | 产业的实施意见》 | 配套发展生猪屠宰加工业,在东北、华北、黄淮海、中南、
西南等生猪养殖量大的地区就近配套建设屠宰加工产业,
实现生猪主产区原则上就地就近屠宰,形成养殖与屠宰加
工相匹配的产业格局。实行生猪屠宰分级管理制度,鼓励
屠宰企业发展肉品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优化产品
结构。充分发挥生猪养殖企业在农村扶贫攻坚中的作用,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适合发展生猪养殖的贫困地区建立养
殖及屠宰加工基地,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
| 21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
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
意见》 | 对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加快
构建现代加工流通体系、持续推动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等
方面作出相应规定 |
| 22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
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 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
保持稳定、产量达到 1.3万亿斤以上,生猪产业平稳发展,
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继
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深入推进优质
粮食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养殖体系,保护生猪基础产能,
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 |
| 23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
见》 | 加快发展现代农作物、畜禽、水产、林木种业,提升自主
创新能力。高标准建设国家南繁育种基地。 |
| 24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做好“三农”工作的若
干意见》 | 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大力发展标准
化规模养殖。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新建、改扩建
的养猪场(户)简化程序、加快审批。有条件的地方要积
极支持新建、改扩建规模养猪场(户)的基础设施建设。” |
| 25 |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
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
境部 商务部、银保监会
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
健康发展的意见》 | 为巩固生猪产能恢复成果,防止产能大幅波动,意见指出利
用 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
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
| 26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
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
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
强国的指导意见》 | 加大对粮食烘干、设施农业生产、农产品产地冷藏、冷链
物流设施、畜禽规模化养殖和屠宰加工、水稻集中育秧中
心、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等领域金融支持力度。 |
| 27 |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
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
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
案>的通知》 |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到 2025年,全国畜禽屠宰布局结构进
一步优化,屠宰产能向养殖主产区集聚,与养殖产能匹配
度明显提高;生猪屠宰企业全部实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以
下简称“屠宰 GMP”),部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
达 200家以上,其他畜禽屠宰标准化创建稳步开展;畜禽
屠宰法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
升,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
| 28 | 《“十四五”推进农业
农村现代化规划》 | 健全生猪产业平稳有序发展长效机制,推进标准化规模养
殖,启动实施新一轮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提升行动,推动
一批生猪标准化养殖场改造养殖饲喂、动物疫病防控及粪
污处理等设施装备,继续开展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加大规
模养猪场信贷支持。 |
| 29 | 《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
划(2022-2025年)》 | 加快农业生产数字化改造。建设一批智慧农场、智慧牧场、
智慧渔场,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 |
| 序号 | 产业政策 | 主要内容 |
| | | 备在农业生产中的集成应用。推进无人农场试点,通过远
程控制、半自动控制或自主控制,实现农场作业全过程的
智能化、无人化。大力推进数字育种技术应用,建设数字
育种服务平台,加快“经验育种”向“精确育种”转变,
逐步发展设计育种。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
息平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探索建立追溯
管理与风险预警、应急召回联动机制。 |
(二)行业基本情况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