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天科技(300061):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4年12月23日 00:26:22 中财网

原标题:旗天科技: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代码:300061 股票简称:旗天科技 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QITIA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亭卫公路 1000号 2幢 203室)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重大风险提示
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业绩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4年 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1,461.10万元,同比下降 26.1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3.14万元,亏损同比收窄。2024年 1-9月公司收入同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为银行提供营销服务,而银行客户整体营销预算有一定收缩,同时部分客户采购策略发生变化以及商品邮购分期销售业务合作模式调整。如果未来宏观经济下行、市场拓展进度不及预期、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风险因素个别或共同发生时,且公司未能进行有效应对,则公司收入可能存在继续下滑的风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面临亏损的风险。

(二)监管政策变化风险
近年来,金融行业和数字科技行业相关上下游的监管政策、法律法规正逐渐完善,监管部门可能会对未明确领域等继续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能适应上述政策法律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数字营销行业具有轻资产、重服务等特点,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各地数字经济的相关政策利好的出台,吸引了更多新的竞争者进入本行业。此外,根据公开资料,行业内的头部企业或正在寻求上市或已经实现上市,上市后企业在品牌知名度、资金、人才吸引等方面得到明显增强,市场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四)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通过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公司的战略部署,在公司并购后,产生了一定规模的商誉。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 17,582.54万元。如果未来自身业务下降或者其他因素导致收购的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未达预期,则公司存在商誉进一步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的损益造成不利影响。

(五)创新业务拓展风险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积极探索布局创新业务,虽然创新业务和公司现有业务有较大的关联性,但具体业务运营模式、客户等有所不同,可能存在创新业务拓展速度及销售规模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过渡期内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本次控制权变更采用了“表决权委托解除+表决权放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一揽子方案。在“表决权委托解除+表决权放弃”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的过渡期内,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2024年 7月 25日,兴路基金与费铮翔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日,兴路基金与洛阳盈捷、上海圳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前述两份《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均约定“本协议所有条款将在以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以下简称“失效日”)终止且自始无效:(1)本协议生效后第 37个月第 1日本次发行仍未完成,但双方书面约定延长前述时限的除外;(2)因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审核不通过意见、中国证监会不予注册等情形导致本次发行不成功的,公司发布终止本次发行的公告之日。”根据上述约定,在不延长前述时限的情况下,公司存在最长36个月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公司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按照公司议事规则讨论后确定,但不排除存在因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决策效率低下的风险。同时,分散的股权结构导致公司有可能成为被收购的对象,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带来潜在的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发行的方案概要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七彩虹皓悦。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3.33元/股。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或进行其他任何权益分派或分配等除权、除息行为,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1 0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1 0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D)/(1+N)
1 0
其中:P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0
增股本数,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1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20,120,120股(含本数),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公司应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就最终实际认购的金额进行协商。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4、发行对象七彩虹皓悦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七彩虹皓悦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

5、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4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6、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7、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七彩虹皓悦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万山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8、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持续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且本次发行对象七彩虹皓悦及其实际控制人万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切实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做出了相关承诺,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目 录
声 明.............................................................................................................................. 1
一、重大风险提示 ................................................................................................ 2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 4
目 录.............................................................................................................................. 7
释 义.............................................................................................................................. 9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0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0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1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7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2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43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46 七、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 50
八、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行政处罚 .............................................................. 52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54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55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62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6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63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64 七、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要求 ...................... 66 八、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报批的程序 ...................................................................................................................................... 66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7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67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67 三、本次募集资金融资规模的合理性分析 ...................................................... 69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69 五、募集资金与公司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 ...................................................... 69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 70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 70 八、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70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73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73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73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7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73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74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75
一、市场及经营相关风险 .................................................................................. 75
二、财务相关风险 .............................................................................................. 76
三、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76
四、其他风险 ...................................................................................................... 77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78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79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80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81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82
律师事务所声明 .................................................................................................. 84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85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86
附件一: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情况 ............................................. 90 附件二:发行人及主要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 ....................................... 116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旗天科技、公司、 本公司、上市公司、 发行人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行为
定价基准日旗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发行对象、七彩虹 皓悦深圳市七彩虹皓悦科技有限公司
兴路基金盐城市盐南兴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洛阳盈捷洛阳盈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大数据基金盐城市城南新区大数据产业创投基金(有限合伙)
上海圳远上海圳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报告期2021年、2022年、2023年及 2024年 1-9月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保荐机构、 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股东大会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法律适用意见 18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 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 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
《公司章程》《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数值一般保留 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QITIAN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法定代表人:李天松
注册资本:65,899.37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 12月 05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亭卫公路 1000号 2幢 2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恒通东路 69号 7楼
邮政编码:200070
电话号码:021-60975620
传真号码:021-60975620
公司网址:www.qt300061.com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旗天科技
证券代码:30006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63377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翻译服务;酒店管理;票务代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发行人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总股本为 658,993,677股,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别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8,453,9415.84
1、国家持股00
2、国有法人持股00
3、其他内资持股38,453,9415.84
4、外资持股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20,539,73694.16
1、人民币普通股620,539,73694.1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00
4、其他00
三、总股本658,993,677100.00
2、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 (股)持股比 例(%)持有有限 售条件股 份数(股)质押股 份数 (股)冻结股 份数 (股)
1费铮翔境外自然人69,465,33710.54---
2姜书娜境内自然人42,578,7566.4631,934,067  
3博时资本-宁波 银行-博时资本 康耐特 2号专 项资产管理计 划其他28,149,6344.27---
序 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股份数量 (股)持股比 例(%)持有有限 售条件股 份数(股)质押股 份数 (股)冻结股 份数 (股)
4洛阳盈捷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23,685,3653.59---
5盐城市城南新 区大数据产业 创投基金(有 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22,731,0003.45---
6上海圳远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 法人21,287,6173.23---
7上海善达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盐城市盐南兴 路产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其他16,388,6002.49---
8吴东魁境内自然人6,550,1940.99---
9刘涛境内自然人6,519,8740.996,519,874--
10焦成境内自然人3,000,0000.46---
合计240,356,37736.47---  
注 1:刘涛、姜书娜为上海圳远的合伙人,其中刘涛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姜书娜为有限合伙人,刘涛与姜书娜为前夫妻关系;刘涛与上海圳远为一致行动人。

注 2:兴路基金与大数据基金为一致行动人。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1)报告期初至 2021年 3月 23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费铮翔 截至 2021年 3月 23日,费铮翔直接持有公司 132,951,6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2%,为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2021年 3月 24日至 2022年 2月 15日,控股股东为刘涛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圳远、实际控制人为刘涛
2021年 3月 4日,费铮翔与曹升、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华金证券纾困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3.04%)转让给曹升。2021年 3月 24日,上述协议转让实施完毕,费铮翔拥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由 20.17%减少至 17.13%,而刘涛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圳远合计拥有公司 17.60%的表决权,成为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最多的股东。与此同时,刘涛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控股股东由费铮翔变更为刘涛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圳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费铮翔变更为刘涛。

本次协议转让实施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表决权情况如下:

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 本比例占总股本 比例(剔 除回购专 户中的股 份后)表决权 比例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 本比例占总股本 比例(剔 除回购专 户中的股 份后)表决权 比例
费铮翔132,951,68120.12%20.17%20.17%112,914,09317.08%17.13%17.13%
合计132,951,68120.12%20.17%20.17%112,914,09317.08%17.13%17.13%
刘涛22,808,9463.45%3.46%3.46%22,808,9463.45%3.46%3.46%
上海圳远93,195,58814.10%14.14%14.14%93,195,58814.10%14.14%14.14%
刘涛及一致 行动人上海 圳远合计116,004,53417.55%17.60%17.60%116,004,53417.55%17.60%17.60%
(3)2022年 2月 16日至 2024年 7月 24日,控股股东为兴路基金、实际控制人为盐城市人民政府
2021年 6月 22日,费铮翔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兴路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6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91%,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91%。同日费铮翔将其持有的公司69,465,238股股份之投票表决权以及提名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权、出席权等相关权利独家地、无偿地委托给兴路基金行使,兴路基金作为委托股份唯一、排他的全权委托代理人。费铮翔放弃委托股份之外的其他股份的表决权。

2021年 9月 27日,厦门盈捷(已更名为洛阳盈捷)、上海圳远与兴路基金签署了《关于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厦门盈捷持有的上市公司 33,261,16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3%,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5.05%)的投票表决权以及提名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权、出席权等相关权利委托给兴路基金行使,兴路基金作为委托股份唯一、排他的全权委托代理人。同日,大数据基金与兴路基金签署了《盐城市盐南兴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盐城市城南新区大数据产业创投基金(有限合伙)关于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大数据基金与兴路基金行使依照适用之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与对公司享有的所有表决权或其他权利(“对公司表决权”)前,双方需就相关内容进行协商并就表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若双方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时,大数据基金意见应以兴路基金意见为准,与兴路基金意见保持一致。

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前后,上述各方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变更前     
 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 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剔除回购专 户中的股份 后)拥有表决权 数量(股)拥有表 决权占 总股本 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 份后)
上海圳远93,195,58814.10%14.14%93,195,58814.10%14.14%
刘涛22,808,9463.45%3.46%22,808,9463.45%3.46%
刘涛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116,004,53417.55%17.60%116,004,53417.55%17.60%
兴路基金6,000,0000.91%0.91%75,465,23811.42%11.45%
城南大数据基 金22,731,0003.44%3.45%22,731,0003.44%3.45%
厦门盈捷33,261,1655.03%5.05%33,261,1655.03%5.05%
股东变更后     
 持股数量 (股)占总股 本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剔除回购专 户中的股份 后)拥有表决权 数量(股)拥有表 决权占 总股本 比例占总股本比例 (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 份后)
上海圳远93,195,58814.10%14.14%93,195,58814.10%14.14%
刘涛22,808,9463.45%3.46%22,808,9463.45%3.46%
刘涛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116,004,53417.55%17.60%116,004,53417.55%17.60%
兴路基金6,000,0000.91%0.91%108,726,40316.45%16.50%
城南大数据基 金22,731,0003.44%3.45%22,731,0003.44%3.45%
兴路基金及其 一致行动人合 计28,731,0004.35%4.36%131,457,40319.89%19.95%
厦门盈捷33,261,1655.03%5.05%000
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兴路基金能够控制的表决权比例达到 19.95%,成为公司第一大表决权股东,除了刘涛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圳远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拥有 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此外,表决权委托协议各方还就公司治理安排进行约定,本次表决权委托期限开始后,公司董事会设置 7名董事(含 3名独立董事),兴路基金提名 4名董事,其中 1名为董事长;本次表决权委托期限开始后,公司监事会设置 3名监事,兴路基金提名 2名监事;本次表决权委托期限开始后,兴路基金委派 1名负责印章管理的内控总监。

2021年 12月 14日,公司公告了《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的公告》,就本次变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740号),其中载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盐城市盐南兴路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合同取得旗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2022年 2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兴路基金提名的 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天松先生、张莉莉女士,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希彤女士、熊辉先生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兴路基金已对公司董事会 7个席位中的 4个席位产生重大影响,提名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半数席位。至此,公司控股股东由刘涛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圳远变更为兴路基金,实际控制人由刘涛变更为盐城市人民政府。

(4)2024年 7月 25日至今,公司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
2024年 7月 25日,公司股东兴路基金、大数据基金、费铮翔、洛阳盈捷、刘涛、上海圳远与七彩虹皓悦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约定费铮翔、洛阳盈捷终止对兴路基金的表决权委托、费铮翔放弃表决权以及上市公司向七彩虹皓悦发行股票等事宜。

2024年 7月 25日,兴路基金与费铮翔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自 2024年 7月 25日起,费铮翔终止将其所持 69,465,238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兴路基金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所有条款将在以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以下简称“失效日”)终止且自始无效:(1)该协议生效后第37个月第 1日本次发行仍未完成,但双方书面约定延长前述时限的除外;(2)因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审核不通过意见、中国证监会不予注册等情形导致本次发行不成功的,公司发布终止本次发行的公告之日。自失效日起,《表决权委托协议》效力自动恢复,费铮翔将其持有的公司 69,465,238股股份之投票表决权以及提名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权、出席权等相关权利独家地、无偿地委托给兴路基金行使,费铮翔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委托股份之外的其他股份的表决权。

2024年 7月 25日,兴路基金与洛阳盈捷、上海圳远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自 2024年 7月 25日起,洛阳盈捷终止将其所持 23,685,36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兴路基金行使。《表决权委托协议之终止协议》所有条款将在以下日期中较早的日期(以下简称“失效日”)终止且自始无效:(1)该协议生效后第 37个月第 1日本次发行仍未完成,但双方书面约定延长前述时限的除外;(2)因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审核不通过意见、中国证监会不予注册等情形导致本次发行不成功的,公司发布终止本次发行的公告之日。自失效日起,《表决权委托协议》效力自动恢复,洛阳盈捷将其持有的公司 23,685,365股股份之投票表决权以及提名权、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权、出席权等相关权利独家地、无偿地委托给兴路基金行使,洛阳盈捷及其一致行动人放弃委托股份之外的其他股份的表决权。

2024年 7月 25日,费铮翔出具了《表决权放弃承诺函》,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费铮翔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股份以及在该承诺函承诺的弃权期限内增加的股份(简称“弃权股份”)的表决权。弃权期限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以下任一时点到达之日止(以最早发生之日为准):(1)该承诺函签署之日起第 37个月第 1日本次上市公司向七彩虹皓悦发行股票(简称“本次发行”)仍未完成,但费铮翔另有书面约定延长弃权期限的除外;(2)因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发行的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未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审核不通过意见、中国证监会不予注册等情形导致本次发行不成功的,上市公司发布终止本次发行的公告之日。

上述表决权委托解除及费铮翔放弃表决权后,兴路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大数据基金持股比例合计为 5.94%,表决权比例合计为 6.64%,兴路基金不再是控股股东。由于拥有表决权的主要股东之间的持股比例较为接近,因此公司变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管理体制及政策法规
1、所属行业
公司主要从事数字生活营销、银行卡增值营销等业务,致力于为银行等客户提供全流程、一站式用户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方案。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的“商务服务业”,行业代码为“L72”。

2、行业管理部门及管理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管理部门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

工信部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等。

商务部及其下属的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制定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相关法律法规

序号法律法规名称实施日期文件编号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00年 9月国务院令第 291号(2016年 2月 6 日修订)
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 9月国务院令第 292号(2011年 1月 8 日修订)
3《电信服务规范》2005年 3月信息产业部令第 36号
4《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 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2006年 10月信部清[2006]574号
5《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 络信息保护的决定》2012年 12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6《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 保护规定》2013年 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24号
7《关于加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 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2014年 8月工信部保[2014]368号
8《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 则制定程序规定(试行)》2015年 4月商务部令 2014年第 7号
9《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5年 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31号
10《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 法》2017年 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42号
11《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21年 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7号
(2)主要行业政策

序 号产业政策发布单位发布 时间主要内容
1《数字中国 建设整体布 局规划》中共中央、 国务院2023年发展高效协同的数字政务。加快制度规则创新, 完善与数字政务建设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强化数 字化能力建设,促进信息系统网络互联互通、数 据按需共享、业务高效协同。提升数字化服务水 平,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推进线上线下 融合,加强和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
2《数字经济 促进共同富 裕实施方 案》国家发改 委、国家数 据局2023年到 2025年,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政策举措 不断完善,在促进解决区域、城乡、群体、基本 公共服务差距上取得积极进展,数字基础设施建 设布局更加普惠均衡
3《扩大内需 战略规划纲 要 (2022-2035 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2022年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强数字社 会、数字政府建设,发展普惠性“上云用数赋 智”,不断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建立完善跨部 门跨区域的数据资源流通应用机制,强化数据安 全保障能力,优化数据要素流通环境。加快数据 资源开发利用及其制度规范建设,打造具有国际 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大中小企业特别是制 造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力度。积极参与数字领 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
序 号产业政策发布单位发布 时间主要内容
4《“十四 五”市场监 管现代化规 划》国务院2022年引导平台型、科技型企业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中小 微企业,完善平台收费监管规则,推动降低商户 经营成本
5《金融科技 发展规划 (2022-2025 年)》中国人民 银行2022年以加强金融数据要素应用为基础,以深化金融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以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 转型、强化金融科技审慎监管为主线,将数字元 素注入金融服务全流程,将数字思维贯穿业务运 营全链条,注重金融创新的科技驱动和数据赋 能,推动我国金融科技从“立柱架梁”全面迈入 “积厚成势”新阶段,力争到 2025年实现整体 水平与核心竞争力跨越式提升
6《关于银行 业保险业数 字化转型的 指导意见》中国银保 监会办公 厅2022年到 2025年,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 成效。数字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广泛普及,基 于数据资产和数字化技术的金融创新有序实践, 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产品和服务开发能力明 显增强,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数字化 经营管理体系基本建成,数据治理更加健全,科 技能力大幅提升,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风险管 理水平全面提升
7《“十四 五”数字经 济发展规 划》国务院2021年到 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 产总值比重达到 10%,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初步建 立,产业数字化转型迈上新台阶,数字产业化水 平显著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数 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展望 2035年,力争 形成统一公平、竞争有序、成熟完备的数字经济 现代市场体系,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8《网络安全 审查办法》国家互联 网信息办 公室、国家 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 息化部、公 安部、中国 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 总局等2021年网络安全审查坚持防范网络安全风险与促进先 进技术应用相结合、过程公正透明与知识产权保 护相结合、事前审查与持续监管相结合、企业承 诺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从产品和服务以及数据处 理活动安全性、可能带来的国家安全风险等方面 进行审查
(二)行业发展情况
1、数字营销行业概述
近年来,以数字科技为核心驱动力的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极大推动了产业数字化变革和数字产业化进程,多元因素正在推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其中,最突出的是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浓度的全域化提升。随着 2022年《“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及 2023年《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等顶层国家级规划政策发布,各省市也纷纷落地本地化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方案。当前,我国已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数字经济战略体系,数字经济顶层战略规划体系渐趋完备,行业与地方形成落实相关战略部署的系统合力。

数字营销是指借助数字化技术与互联网平台,通过各种形式的数字平台、媒体来推广产品或服务,并与潜在客户建立联系的一种新型市场营销方式。随着互联网的广泛普及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营销行业近年来也呈现出爆发式增长,逐渐成为数字经济中重要的细分领域。

当前,虽然数字营销行业高速增长模式已经不再持续,但整体来看,我国的营销环境目前仍处于快速数字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数字营销的重要性,开始加大投入,利用搜索引擎优化、社交媒体营销、内容营销等手段增强品牌影响力,提升市场份额。积极推动数字化、科技化转型,不断筑实以大数据和AI等先进技术为主的核心竞争力,通过精细化运营管理,实现持续而稳定的增长,将成为行业运行的新常态。

数字营销行业可以分为数据和策略、内容创意、广告投放、公域运营和转化、私域管理五大细分赛道,分别满足五个不同的营销场景需求。五大赛道相互支持,串联起完整的营销流程,具体如下:
数据和策略是数字营销的基础,为其他环节提供关键信息和洞察。通过对用户行为、市场趋势等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挖掘,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目标受众,制定更有效的营销策略。数据策略为内容创意、广告投放、公域渠道和私域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内容创意的核心是为广告投放提供素材支持,主要包括设定用户画像,针对用户购买阶段进行内容规划,结合热点事件,热点内容形式进行创意制作,包括文章,长图,漫画,H5,短视频等,在新的媒介和消费环境下,新内容营销和创意过程能够对传统的基于广告思维的营销思路、逻辑、流程和做法进行调整,从而通过持续输出符合品牌调性的价值观、又让消费者或用户喜欢并且乐于互动的内容,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

广告投放场景为销售转化与客户运营带来流量的重要步骤。在广告市场体系 不断成熟发展前提下,传统的粗放式线下投放逐渐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以场景 细分的精细化、数字化、程序化的线上广告投放。数字营销企业可以通过提供广 告交易所(ADX)、需求方平台(DSP)、供应方平台(SSP)等技术支持服务赋 能企业,有效进行数字广告投放。 公域流量是非品牌自有、由外部生态拥有、不能直接触及的用户群体或集合, 包括大型社交平台、电商平台、媒体广告平台等。公域流量是私域流量最重要的 流量来源,但在获取大量流量的同时,其用户的精准度不高,难以实现流量的转 化,并且因为竞争的存在,使得流量获取成本不断提升。因此,如何利用公域流 量向私域流量转化,是公域流量面对的重要问题。 私域流量是一个基于信任关系建立起来的封闭流量池,典型的代表就包括企 业微信、小程序、朋友圈等。企业可以在这些流量池中自主把控、完全免费、反 复多次、随时随地触达到自己的用户,并可以通过社会化客户关系管理(SCRM) 等运营场景保持用户活跃度和忠诚度,完成高效的客户转化与留存。私域管理不 仅是客户资产管理的重要部分,也是促进和推动客户的忠诚度成长的手段与工具。 图片来源:亿欧智库
2、我国数字营销行业发展历程及市场规模
(1)数字营销行业发展历程
中国数字营销的雏形始于 1997年 3月诞生的第一个商业性网络广告,当时数字营销概念在全球范围内仍处于学术研究阶段,虽然研究学者们认为互联网与数字化是一种用来获取消费者并促进营销的新手段,但市场营销人员仍然对依靠数字化工具所收集的数据持怀疑态度。伴随着数字营销理论的不断深入与完善,广告公司与公关公司率先将数字营销概念引入实践,从最早期的针对特定消费者的电话营销、电子邮件营销、短信/彩信营销等直接营销模式向搜索引擎、在线广告、社群论坛等多元的数字化媒体营销发展。

2005年至 2010年,伴随着互联网普及率的快速上升,互联网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群日常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同时互联网作为在线讨论以及信息存储的功能被不断扩大。互联网成为能够存储与产品、服务和品牌相关的所有具有价值的数字信息。社交媒体从非主流迈进,中国的互联网社交媒体不断涌现并抢占市场。受全球化数字营销浪潮影响,中国企业也开始逐渐将社交媒体作为品牌及产品营销的重要渠道。在技术层面,大数据技术开始与营销相互结合,数字营销被赋予更深层次的含义。广告科技、精准营销等概念一触即发,对传统的广告公关带来了颠覆性影响。以 BAT为代表的互联网厂商开始全方位布局互联网广告市场,成为数字营销领域中的核心技术力量。

2011年至 2015年,互联网全面进入社交媒体时代,大数据在数字营销领域被广泛应用,程序化购买广告市场与数字营销相关企业数量均迎来爆发式增长,传统广告公关公司纷纷启动了数字化营销转型,越来越多的品牌商与广告主也相继加大了网络广告、数字媒体等方面的投入。

2015年以后,精准营销的快速发展对广告公司的技术和服务质量产生了较高要求,行业进入壁垒不断升高。以 BAT、今日头条为代表的互联网巨头与蓝色光标、科达股份等 A股上市广告公关企业通过加速收购或战略投资的方式以抢占市场份额、完善产业链布局,中国数字营销行业进入整合重构阶段。此外,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数字营销开始向更加个性化、智能化和数据驱动的方向发展。

(2)数字营销行业市场规模
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移动互联网全生态的打通、移动互联的高渗透度为数字营销提供了更多价值场景;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对营销各个环节的介入,将全面提升广告投放效率,使数字营销更为智能和高效;消费者的消费方式与习惯偏好的变化促使营销行业不断创新。上述因素共同推动数字营销行业规模实现持续增长,数字营销已成为营销领域的新常态。

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中国数字营销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我国 数字营销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攀升,从 2016年的 2,752亿元增加到 2022年的 5,485 亿元,预计 2023年我国数字营销行业市场规模将达 5,962亿元,累计增长率超 过 100%。 2016-2023年中国数字营销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3、数字营销行业产业链构成 公司所处行业为数字营销行业。公司主要负责在数字商品供应商与数字商品 消费场景之间建立连接,扩大数字商品供应商可触及的消费者族群并帮助数字商 品消费场景深化客户关系。数字营销行业产业链如下: (1)产业链上游
数字营销行业上游主要为数字商品供应商。数字商品主要包括电子代金券、会员卡、礼品卡、礼券以及游戏内虚拟货币及物品等,可用作交换数字商品提供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中国是全球最大、增长最快的数字商品及服务市场之一,其中文娱、游戏、通信及生活服务系中国主要的数字商品及服务供应领域。根据弗诺斯特沙利文资料,我国文娱、游戏和通信相关的数字商品行业集中度较高,而生活服务相关的数字商品市场相对分散。其中,文娱类数字商品主要由腾讯、爱奇艺以及优酷等视频网站提供;游戏类数字商品主要有腾讯、网易、米哈游等游戏厂商提供;通信类数字商品主要有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提供。

(2)产业链下游
数字营销行业下游主要为数字商品消费场景,包括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基金等)、互联网平台(如抖音、快手、小红书等)、汽车、电信运营商以及航空公司等。

公司主要服务于银行等金融领域客户。随着数字化转型进程的深入推进,国内银行业对于数字化转型的资金投入规模也在逐年递增,而数字营销作为银行经营与数字化转型的核心环节,在银行的数字化转型资金应用中常常占据较高比例。

国内银行业对于数字营销领域的资金投入主要分为两个阶段,2021年以前,市场上对于营销数字化转型的资金投入主要来自头部国有大行,受周边行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头部国有大行开始重视数字化营销在零售领域的应用,随着在银行零售领域效果逐步展现,在 2021年前后,国有大行纷纷选择开展对公领域的数字营销业务,与此同时,处于腰部的其他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也意识到了数字营销的重要性,开始逐步增加对于银行营销数字化转型的资金投入。根据艾瑞咨询数据,2021年国内银行营销数字化转型资金投入规模为 745亿元,增长率高达 52.4%。预计到 2025年,国内银行营销数字化转型资金投入规模将达到 2,802亿元。

2019-2025国内银行营销数字化转型资金投入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
4、数字营销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中国数字营销整体市场已经步入存量竞争时代。流量红利的逝去将驱动整体数字营销市场发生观念以及结构性调整,供需体系持续优化走向高质量发展。首先,市场主体生态结构调优,主体合作趋向良性循环。其次,粗放式实践向精细化转型,强调质量效益。未来数字营销市场将会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经济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中国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代表。

未来数字营销行业主要发展趋势如下:
(1)更全面
如今,AI、5G/6G、可穿戴设备、物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正在快速迭代升级,现实中各种事物均可以被拆解为“0”与“1”构成的比特代码,流动于虚拟网络空间,形成规模庞大的数据流。未来,数据量级指数级攀升的状况会持续加强。

数据量级的增长为数字营销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大数据战略备受重视,数字营销行业各方对数据的积累和应用逐步深入,对数据的认知与理解也不仅仅浮于数据量级表面。大数据的价值并不在于数据规模,而在于数据背后的意义价值挖掘,主要包括了三个方面:数据维度的丰富性、数据颗粒的细致性、数据质量的优质性。

数字营销行业的大数据能力建设将会从盲目数据规模扩张,转向更为全面的海量高质量数据资产积累方向发展。秉持“谁掌握数据,谁就能掌握数据营销主动权”这一行业共识,数字营销行业各方将海量高质量数据资产积累落到实处,愈加重视数据资产平台建设。除了本身具备数据能力的媒体平台方之外,广告主、数字营销服务商也在不断加强数据资产建设。在这种趋势下,数字营销行业在海量高质量数据资产建设方面的动作将逐步深入,对数据资产的管理也将逐步加强。

(2)更精准
未来数字营销将“精准性”作为核心升级方向,重点解决“如何将营销信息精准推送至核心目标人群”这一核心问题。上述问题本质上要求数字营销方要对用户的行为、态度等有透彻的测量与理解,对营销信息内容有充分的认知,在用户与营销信息之间建立有效的匹配机制。

随着数字营销方掌握的数据量级提升,多维数据的积累让营销方对营销信息和用户的理解更为深刻。特别是打破数据壁垒、数据融合的行业诉求下,营销数据的精准性正在实现优化。尤其是随着各种数字终端设备和应用端口的兴起,用户行为轨迹碎片化程度加深,跨屏、跨场景数据同源成为数字营销行业亟须解决的难题。对此,行业各方积极通过数据技术合作、监测技术优化等方式着力解决数据同源问题。

未来,数据越来越能够精细刻画用户及其所处场景,“千人千面”的数据标签化解决方案会得到进一步的升级。特别是用户标签体系,将不再仅仅是以某一类目标用户群体的同质性标签概括为核心原则,而是更包含了同一个目标用户在不同场景的不同行为和态度的标签集群,将用户的“个性化”解读的更为透彻。

由此,数字营销会进一步实现“一人千面”,即营销将围绕同一个目标用户在不同场景的可能性行为和兴趣需求进行不同营销信息的精准推送。

(3)更敏捷
数字化存量时代,品牌竞争更加聚焦于谁能更快地把新价值传递给消费者。

因此,品牌越来越期待能够拥有快速响应用户需求变化的能力。其中营销资源的数据化与可测量、智能算法机制的后台辅助、承载数据和技术的营销工具平台这三个因素尤为关键。

基于智能算法,数字营销在专业营销人员的经验基础之上,拥有了机器智能支持下的毫秒级海量数据处理能力和数据理解基础上的适配性营销策略提供能力,支持数字营销的快速落地与优化。

平台规范并重构了数字营销流程,支持了以上两大因素的正常运转。未来,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营销在营销信息匹配、营销策略执行、营销效果反馈和营销策略优化等方面的敏捷性将会进一步提高。

(4)更理性
数字营销价值性的持续升级,并未导致营销预算的疯狂涌入。随着数字营销市场成熟度提升,行业各方对数字营销的认知愈加深入,在数字营销策略制定和执行方面也愈加理性。

数字营销增速放缓的趋势受到下游客户营销预算收紧的影响,同时下游客户对数字营销也构建了适配自己的一套认知和实践机制,不再一味盲目追求高流量,而是结合自身品牌发展状况,进行适配性营销策略制定与执行。特别是在数字营销“降本增效”的核心诉求下,下游客户越来越追求数字营销的投资回报率,精打细算每一笔数字营销开支。

未来,当数字营销认知体系愈加完善、数字营销支出愈加谨慎的情况下,数字营销行业将继续降低浮躁性,深耕细作,实现愈加理性的发展。

(三)行业主要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数字营销行业需要运用大量的行业技术,例如海量用户识别与行为监测、数据仓储与挖掘分析、用户模型识别、知识图谱、中文分词及语义识别、机器学习技术等。同时这些技术的整合应用还需要与数字商品消费场景的后台系统进行技术对接,在运营过程中进行优化与调整。考虑到数字营销的及时性、准确性以及数据安全的重要性,仅有较少数字营销服务商能够接入数字商品消费场景的后台系统。因此,强大的技术实力是企业在数字营销行业中的核心竞争力。

2、客户壁垒
大客户是数字营销企业的“压舱石”,与大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尤为关键。部分大客户本身合作门槛较高,对安全合规、运营服务等综合能力要求通常高于其他行业客户。大客户在慎重选择数字营销服务厂商之后,一般与其签订长期合同,合作业务具有长期稳定性。同时,数字营销具有业务延续性,随着业务的开展,双方合作程度将逐步加深,战略联盟关系日益紧密,甚至形成贯穿研发、生产全产业链的全面战略合作。数字营销模式的相互依赖性决定了合作双方的专一性和排他性,为竞争者进入设置了高门槛。

3、资金壁垒
数字营销服务企业需要大量且持续的资金以建设、维护、更新数字营销服务平台。同时数字营销服务企业与数字商品消费场景之间通常是在数字商品销售完成后一段时间内集中支付销售款,而与客户之间则是在营销内容制作和投放完成后的一定账期内向客户收取全部服务款项,收款相对分散。因此数字营销服务企业日常营运资金压力较大,为新进入者设置了较高的资金壁垒。

(四)发行人主要竞争对手简要情况及竞争格局
1、公司竞争对手
国内 A股上市公司中从事数字营销的公司如下所示: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信息
1蜂助手 (301382.SZ)蜂助手围绕“生活+科技”的经营理念,坚持“一个基础、两个 方向”的发展战略:坚持以“数字商品的综合运营”为基础,以 “物联网流量运营及解决方案、云终端技术研发及云算力运营” 为两大研发方向。“一个基础、两个方向”构成公司的三大业务 板块,形成企业发展的三大业务增长曲线。
2世纪恒通 (301428.SZ)世纪恒通是一家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商,通过自主开发技术平台 及搭建服务网络,为金融机构、电信运 营商、互联网公司、高 速集团等拥有众多个人用户的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用户增值和拓 展服务。公司通过为众多中小商户数字化赋能,连接服务商户(小 B)与集团客户(大 B)、供应商,链接行业需求与供给,打造 数字桥梁,系数字时代的连接者。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已逐步 形成了以车主信息服务、生活信息服务以及商务流程服务为支撑 的三大服务体系。
3元隆雅图 (002878.SZ)元隆雅图成立于 1998年,是国内杰出的创新型整合营销服务机 构。元隆雅图以创意设计为核心,以“大 IP+科技”为战略驱动 力,覆盖“全案营销”和“IP文创”两大业务板块。“全案营 销”方面,公司面向各行各业的知名企业,提供包括礼赠品、数
序号公司名称公司信息
  字化营销、新媒体广告、元宇宙营销等多种营销方式在内的全案 整合营销服务。“IP文创”方面,公司面向企业和广大消费者, 提供包括赛会特许纪念品、贵金属纪念品、实物和数字 IP文创 产品、IP数字场景等在内的各类文化创意产品。公司不断扩大 IP资源储备,广泛应用 AI、元宇宙等新技术、新工具和新场景, 为“全案营销”和“IP文创”两大业务板块赋能,发挥虚实结 合优势,打通线上和线下渠道,形成 B+C循环联动的全产业链 一体化商业闭环。
2、行业竞争格局
数字营销行业近年来呈现二元竞争格局,头部企业占据显著优势,市场份额遥遥领先。同时,多元竞争局面逐渐形成,小型数字营销企业由于专业化服务能力得到认可,在细分市场中获得了一定影响力。此外由于数字营销行业技术壁垒不断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加大,中小型企业难以进入市场竞争。

造成这个竞争格局的主因是市场需求与数字化转型的加速,大型企业利用品牌、技术、成本等优势提前布局而形成巨头优势的竞争状态。同时随着市场的成熟,竞争逐渐由价格和规模竞争转向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等方面的竞争。

未来数字营销的竞争格局将是多元化和专业化共存。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多样化和细分,各领域的专业企业逐渐形成,将与头部企业形成竞争局面。同时,政策和监管的逐步加强,也将推动竞争格局走向规范化和规模化,有利于提高市场准入门槛、降低恶性竞争和规范市场秩序。

(五)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用户全生命周期运营管理解决方案能力
公司在数字营销领域深耕 10余年,深度了解行业客户需求和痛点,积累了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和持续进化迭代的客户服务经验,具备了提供用户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综合解决方案能力,涵盖数据分析及精准营销、全渠道全域营销、多样化触达转化、权益资源整合、数字生活场景搭建及运营、用户忠诚度管理等各类服务,能够满足客户在引流获客、用户唤醒、活客提频、提高留存、增加收入、扩大传播等各个用户运营环节的全方位需求。公司秉承“客户的 KPI就是我们的KPI”这一服务宗旨,致力于提供标准化和定制化服务,提供 7*24小时安全预警和即时响应服务,公司运营服务能力得到合作伙伴的高度认可。

2、平台化科技能力
公司进一步整合公司科技体系、平台系统和科技人才,形成以科技为核心支撑和平台化加速发展新局面。公司具有专业资深的科技系统开发团队、前端支持团队以及 SaaS产品团队,核心业务板块科技人员占比超过 25%,大多具有互联网头部企业工作背景,形成行业领先的科技力量,公司自研业务中台、数据中台、数字开放平台、SaaS平台等核心系统,支持业务售前、售中、售后的全流程系统能力,提供高并发、低延迟、安全可靠的系统服务。通过持续不断的优化迭代科技能力,在科技平台的有力支撑下,公司人均销售产能同比大幅提升,打造出平台化增长效应。

公司参与数字营销领域的完整产业链,具备强大的科技和平台运营能力,积累了成熟的用户运营体系和数字化营销科技体系,构建形成数字营销开放平台,包括数字语音平台和数字商品营销平台,其中数字语音平台最高可支持高数千名坐席同时开展营销服务。公司的营销系统平台可稳定支持高并发量业务,可支持每秒钟超过 10万次访问量,日均处理请求近 1000万次,1000+CDN加速节点,提供多达 5万个数字商品和实物商品 SKU,同数万家商户开展合作,打通线上线下壁垒,实现上下游的全链路高效运营。此外,公司所沉淀的海量营销活动设计样本及成熟案例,形成了专业的数字营销 SaaS服务产品,通过实现 SaaS化服务,既降低客户数字化转型的成本,又提升了效率,进一步加深了公司护城河。

3、上游商品资源整合能力
公司上游产品资源可全面覆盖衣、食、住、行、玩等各类生活场景和礼赠定制、企业福利等商务场景,公司可提供多达上百种大类产品,SKU数量达到 5万个。公司与国内头部的运营商、能源商、互联网公司等已形成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是腾讯、爱奇艺、阿里、京东、美团、百胜、奈雪等合作伙伴的多年优势渠道商。得益于上游合作伙伴的稳固合作,公司产品资源覆盖运营商、能源、生活、互娱、公共事业缴费等产品线,可以随时根据客户多样化需求组织提供定制化、多元化的场景营销服务。此外,公司多年来持续推动产品迭代升级,从商品营销向整合营销,再到目前的一整套数字营销解决方案,打造形成上游产品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4、下游大客户持续拓展能力
大客户是公司业务的“压舱石”,公司与中国银联、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等银行机构保持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同时合作范围和领域在持续扩大。由于银行机构本身合作门槛较高,对安全合规、运营服务等综合能力要求通常高于其他行业客户,公司在银行大客户领域深耕多年,可为合作伙伴提供 7*24小时全天候服务,提供专业级风控云盾服务,提供高可用高稳定和快速响应服务,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均得到客户高度认可和一致好评。由于行业门槛和标准较高,新的竞争者切入难度相对较大,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通过深度服务公司的基石合作伙伴,公司在金融机构细分领域中具有领先的行业知名度、认可度和信任度,同时在国有资本加持下,公司的品牌效应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助于公司拓展其他行业客户,市场竞争优势不断扩大。

目前,公司累计合作银行机构超 100家,且仍在持续增长中,涵盖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以及农商行,除此之外,与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机构客户,头部互联网公司、车企、运营商、政府机构客户均有较好的合作关系,无论是合作数量还是服务质量在细分行业中均处于领先水平。

5、集团化协同作战能力
公司围绕“一体两翼”发展战略,聚焦核心业务和创新业务两大重心开展工作,深度强化全面协同作战能力,包括公司与主要股东的协同、公司同业务板块的协同、各业务板块之间的协同等各个维度。在核心业务方面,虽然由于具体产品、服务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而细分为不同业务板块,但主要服务对象均为持牌金融机构、头部互联网公司等大中型客户,服务内容均围绕获客、促活、唤醒、复购等核心业务需求,发展方向均为用户提供全生命周期运营管理,在市场、产品、科技等多维度存在较大的协同空间,大幅增强公司业务的市场拓展效率、产品议价能力和综合实力。在创新业务方面,公司响应国家层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号召,逐渐深度参与本地数字经济相关的业务,在上市公司层面,利用好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最大化的团结各方力量,协同作战,有力推动公司战略落地。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发行人业务概况
公司主要从事数字生活营销、银行卡增值营销等业务,致力于为银行等客户提供全流程、一站式用户全生命周期管理解决方案。

公司深入落实“一体两翼”发展战略,以数字科技服务为核心,以“核心业务”和“创新业务”为双翼,聚焦核心业务和创新业务两大重心开展工作。一方面,公司聚焦服务银行等金融机构、头部互联网公司以及政府机构等主要客户,通过数字生活营销、银行卡增值营销等主营业务线,建立数字化服务能力业务矩阵;另一方面,大力拓展数字人民币、数字政务运营服务和新媒体等创新业务,并赋能核心业务,拓展业务边界,促成各项业务的协同融合增长。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介绍
1、核心业务板块
(1)数字生活营销业务
数字生活营销业务主要系公司向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以及航空公司、烟草公司等大型企业提供的数字化营销服务,主要包括权益产品分销以及营销活动策划、营销工具开发和营销中台系统搭建等营销服务,服务时期涵盖了拉新获客、促活以及沉睡唤醒等全生命周期。

权益产品包括虚拟产品和实物产品。公司提供的权益产品种类达上百种,SKU数量达到 5万个,覆盖了衣、食、住、行、玩等各类生活场景和礼赠定制、企业福利等商务场景。公司通过 API接口实现与客户系统的链接,根据不同客户的营销需求精准向客户匹配并销售不同品类的权益产品。此外,公司还可以提供营销活动方案策划、微信小程序等营销工具开发以及客户营销中台系统搭建等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一站式的数字生活营销解决方案。

公司在服务客户的过程中积累的大量营销活动策划样本及成熟案例,形成了专业的数字营销 SaaS服务产品,通过实现 SaaS化服务,不仅降低了客户数字化转型的成本,也提升了公司的服务效率,巩固了公司的竞争优势。目前,公司数字生活营销业务客户主要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泛金融领域长期居于头部服务商 地位。 (2)银行卡增值营销业务 公司银行卡增值营销业务主要包括商品邮购分期业务以及信用卡账单分期 业务两大类。 商品邮购分期业务主要系公司根据对银行信用卡客户的精准画像分析通过 电话外呼的方式向银行信用卡用户提供支持分期支付的商品销售业务。目前公司 商品邮购分期业务主要销售酒类产品,客户覆盖了广发银行、邮储银行等。信用 卡账单分期业务主要系根据银行信用卡中心账单分期的各项政策通过电话外呼 的方式向银行信用卡用户进行推荐和营销。 (3)数据服务业务
公司与中航信、铁路研究院等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基于隐私计算等信息技术,为银行、互联网平台等客户提供用户画像和信息鉴真服务。

2、创新业务板块
公司创新业务板块主要系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培育的新兴业务,目前相关业务营收规模较小,主要包括数字人民币业务、数字政务运营业务以及新媒体业务等。

(三)主要经营模式
1、数字生活营销业务
(1)销售模式
1)权益商品分销
①API模式
API模式是公司的主要服务模式。在 API模式下,公司通过 API数据接口将数字化虚拟商品供货给客户,由客户在约定的价格政策体系下自行定价、自行销售。在此模式下,公司并不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

公司通过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获取业务机会并与客户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或业务合同。在向客户提供虚拟商品的过程中,首先,公司向客户分配相应的标准化 API交易数据接口,提供交易对接所必须的技术文档及技术支持,协助客户在自有平台中植入公司的一站式交易服务,联合完成运行调试,确保订单信息流的正常传递;其后,公司在后台系统中为企业集团客户开设有效交易账户,并提供相应的对账系统,客户可利用该账户登录公司平台向公司发起采购请求。

②电子卡密模式
公司通过电子卡密转直充的技术将各类电子卡密产品转换成直充产品,向下游客户或者终端用户进行交付。用户只需输入相关账号,选取产品并完成下单,即可快速完成充值,免除获取电子卡密后还需要另行兑换方能完成充值的流程。

此外,为满足部分用户需求,公司获取订单信息后,可将电子卡密产品激活码通过手机短信下发至用户,用户自行到相关平台输入激活码完成充值。

2)数字营销服务
公司面向客户提供营销活动策划、营销工具开发、营销中台系统搭建以及运通过投标、竞争性谈判、续签等方式完成服务合同签订。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针对客户需求为其提供定制化的营销方案和技术服务,通过直接对接客户需求,与客户建立深入稳定的合作关系。

(2)采购模式
1)权益商品分销
①API模式
公司建立了高效的权益商品资源拓展及采购机制。公司根据市场调研及客户需求分析,寻找不同领域需求旺盛的权益商品,通过商务谈判及询价等方式与不同品类权益商品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与权益商品供应商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或采购合同后,公司科技部与供应商技术部门沟通制定出 API接口对接技术方案,确保公司向供应商的采购稳定、高效。

②电子卡密模式
在电子卡密采购模式下,上游供应商将公司所采购的电子卡密以加密文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指定中台人员。公司中台人员收到电子卡密的加密文件并解密后,将电子卡密存入公司卡密库系统。由于电子卡密一般需要先行采购入卡密库系统,待公司收到客户订单需求时,公司从卡密库中提取电子卡密信息并为客户完成产品交付。

2)数字营销服务
公司向客户提供的数字营销服务成本主要为人力成本,对外采购的需求较少,不存在特定的采购模式。

2、银行卡增值营销业务
(1)销售模式
1)商品邮购分期
公司通过招投标等方式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在签署业务合作协议后,公司通过电话外呼方式向银行信用卡持卡人提供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指定商品的服务。销售完成后,客户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向公司支付商品销售款。

2)信用卡账单分期
公司通过招投标等方式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并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根据客户提供的信用卡分期优惠政策,通过电话外呼方式向指定信用卡持卡人推销信用卡分期还款业务。客户根据公司销售情况定期按合同约定的费率向公司支付报酬。

(2)采购模式
1)商品邮购分期
公司商品邮购分期业务以销售酒类商品为主。由于酒类商品对发货和运输的时效性的要求较强,公司通常会根据市场调研及用户偏好分析提前备货。公司通过商务谈判等方式与不同品牌酒类分销售建立合作关系,以先款后货或先货后款的方式向供应商采购酒类商品。

2)信用卡账单分期
公司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主要根据账单分期销售情况向客户收取报酬,成本主要为外呼人力成本,不存在对外采购需求。

(四)主要资产情况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其他设备。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为 1,437.07万元,净值为 555.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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