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1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19:05:42 中财网
【19:02 神马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马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1/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3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5,000万元~3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057.8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03%
累计已回购金额16,739.509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60元/股~8.41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77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140)及 2024 年 11 月 23 日披露的《神马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4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 2024 年 12 月 2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578,1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0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41 元/股,最低价为 7.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67,395,096.4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2 豪江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豪江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6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3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5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46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6月3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51,76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2%,最高成交价为16.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6,980,863.4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并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2 曼恩斯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曼恩斯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对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增强投资者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于近日签署《借款合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将为公司提供 18,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份。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下限为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1
告》(公告编号:2024-06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56.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6.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二、签署借款合同的具体情况
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于近日签署《借款合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将为公司提供 18,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份回购。

(一)协议双方
借款人(甲方):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乙方):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二)借款金额:18,000万元人民币
(三)借款期限:自实际提款之日起 36个月。

(四)借款用途:专项用于证券代码 301325股票回购,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不得用于置换前期回购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地开展回购股份相关工作,公司与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借贷工具,签署本借款合同,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的《借款合同》。


【18:32 长海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海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年 2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2月 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1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14元/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111,49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408,716,549股)的 1.0060%,最高成交价为 11.8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1,445,714.5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7:57 莲花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莲花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3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0月30日~2025年10月29日
预计回购金额11,0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5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3%
累计已回购金额4,710.4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72元/股~5.17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0月29日。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0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5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3%,成交最高价为5.17元/股,成交最低价为4.7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7,104,749.63元(不含交易费用)。

鉴于公司存在前次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前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回购股份19,381,400股,其中 9,690,700股已用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9,690,700股未使用。

综上所述,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公司股份19,24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7%。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7 广日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日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8/19~2025/8/18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98.4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281%
累计已回购金额10,295.3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67元/股~13.9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日股份”)于2024年8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方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6.07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日、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3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0)、《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1)、《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6)、《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38)。

因公司实施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2024年10月21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3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15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4-05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98.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8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3742个百分点,购买的最高价为13.90元/股、最低价为9.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295.34万元(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7 诚意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诚意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9.30~2025.9.29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96.022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13%
累计已回购金额5,598.836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36元/股~8.36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 10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和 2024年 10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2月 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960,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3%,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52%,最高成交价格为 8.3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7.36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988,36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7 艾森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艾森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1/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4,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063,299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21%
累计已回购金额46,664,809.97元 (不含交易费用)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2.26元/股~45.5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5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2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63,299股,占公司总股本88,133,334股的1.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5.50元/股,最低价为42.2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664,809.9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7 禾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禾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年10月30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亿元-2.00亿元
回购用途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累计已回购股数9,269,364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1%
累计已回购金额8,058.9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07元/股-9.1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90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 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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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2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269,3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与前次公司披露数相比增加 0.85%,购买的最高价为9.16元/股、最低价为8.0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058.9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7 众兴菌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众兴菌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万元(含 15,000万元)且不低于 8,000万元(含 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00元/股(含 10.0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5日及 2024年 11月 20日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2)。

2024年 11月 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9日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2
截至 2024年 12月 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766,82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0095%,最高成交价为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3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23,049,259.35元(不含交易费用等)。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1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7 韶能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韶能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2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10,805,600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1.00%,最高成交价为4.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1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620.8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
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
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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