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化股份(300610):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4年12月26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914,000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10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4.96元/股 ● 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涉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2、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等涉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 3、2024年10月26日,公司在公告栏公示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至2024年11月5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11月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再次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情况 1、授予日:2024年11月25日 2、授予数量:2,914,000股 3、授予人数:110人 4、授予价格:4.9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的一致性说明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授予激励资格及放弃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0,000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111人调整为110人,授予数量由2,924,000股调整为2,914,000股。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五、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11月25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4年12月26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七、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12月19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4517号验资报告,认为:经我们审验,截至2024年11月29日,贵公司通过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从激励对象收到本次募集股款人民币14,453,44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2,914,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1,539,440.00元。 八、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212,093,980股增加至215,007,980股,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公司控股股东于子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24.16%减少至23.83%,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变更为215,007,980股,按最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23年度每股收益为0.28元/股。 十、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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