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同创光 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优耐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基金”)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9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551%);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创光通”)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378,4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917%);公司特定股东武汉优耐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优耐特”)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12,0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34%);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同赢”)及一致行动人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同创”)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59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4551%)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中小企业基金于 2024年 10月 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70,800股,上述权益变动后,中小企业基金持股比例由5.20866%下降至 4.99994%,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近日收到中小企业基金、同创光通、优耐特、南海成长同赢、苏州同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小企业基金、同创光通、优耐特、南海成长同赢、苏州同创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中小企业基金、同创光通、优耐特、南海成长同赢、苏州同创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上述股东关于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中小企业基金、同创光通、优耐特、南海成长同赢、苏州同创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3、武汉优耐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4、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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