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电股份(000922):关联委托贷款展期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2022年及 2023年预算批复的通知,公司申请的项目分别获批17,494万元、16,342万元,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申请的项目获批17,048.5万元(其中首次接受8524.25万元)。 因公司及佳电公司均暂无增资扩股计划,根据《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资本规[2019]92号)的规定,控股股东通过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集团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的形式向公司及佳电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7,494万元、16,342万元、8524.25万元,总额为42360.25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年利率分别为3.285%、3.105%、3.1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其中委托贷款 8524.25万元于 2023年到期后,因佳电公司暂无增资扩股计划,经相关方友好协商,将上述委托贷款展期1年, 贷款利率为2.932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关联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近日,上述三笔委托贷款期限即将届满,经相关方友好协商,将上述三笔委托贷款均展期1年, 贷款利率均为2.635%。 哈电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财务公司系其控制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贷款展期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展期无需履行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399号 法定代表人:曹志安 注册资本:贰拾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127057741M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电机、锅炉、汽轮机零部件及辅助制造、销售;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从事国内外电厂项目开发;在国(境)外举办各类企业;物资供销业(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承担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设备招标业务。 财务数据: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哈电集团资产总额 847亿元,净资产 238.63 亿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94.66 亿元,净利润 7.25亿元。 经查询,哈电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名称:哈尔滨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7号 法定代表人:许瑛 注册资本:壹拾伍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0558272697H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的融资租赁;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6月30日,哈电集团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09.83亿元,净资产24.84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44亿元,净利润0.78亿元。 经查询,哈电集团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交易展期总额为42,360.25万元,贷款期限为12个月,贷款年利率为2.635%(参考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委托贷款未提供任何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委托贷款的贷款利率系交易双方在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基础上自愿协商的结果,符合市场原则,价格公允、合理。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出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正常需要,为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流动资金支持,通过此次交易将保障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82,083.05万元(含本次交易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17494万元); 2. 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16342万元); 3. 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8524.25万元)。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2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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