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股份(603958):本次交易履行发行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6:41:12 中财网
原标题:哈森股份:关于本次交易履行发行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发行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苏州辰瓴光学有限公司 100%股权、苏州郎克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4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公司与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做好信息管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二)公司已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编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2024年12月12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分别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

(四)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履行了相应的股票停牌、信息公告程序。停牌期间,公司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五)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议案。

(六)2024年12月25日,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分别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了本次交易目前阶段所需履行的法定程序。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保证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发行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之盖章页)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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