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特气(688146):中船特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6:50:29 中财网
原标题:中船特气:中船特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船特气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船特气
股票代码: 6881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1: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号恩菲科技大厦 B座 5层
住所/通讯地址:
558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2: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号恩菲科技大厦 B座 6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3: 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号恩菲科技大厦 B座 6层 股份变动性质: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 12月 25日



中船特气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船特气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船特气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船特气、公司、 上市公司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国新投资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风投基金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国风投创新基金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新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国新投资

企业名称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2号恩菲科技大厦 B座 5层 558室
法定代表人柯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2JNW8H
经营期限2015年 12月 16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 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 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国风投基金

企业名称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基金小镇对冲基金 中心 504
法定代表人黄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HX6U4H
经营期限2016年 8月 8日至 2026年 8月 8日
注册资本10,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 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 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 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 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 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 资管理顾问。
(三)国风投创新基金

企业名称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4号 2幢 1层 A2111室
法定代表人黄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C0BYH42N
经营期限2022年 10月 8日至 2032年 10月 7日
注册资本2,48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国新投资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曾用名 现任职务 性别 国籍 住地 地区的居住权 柯珂 无 党委书记、董事长 女 中国 中国 否 张树鑫 无 董事、财务负责人 男 中国 中国 否 韩剑 无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张嘉琦 无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孙鲁军 无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姓名曾用名现任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 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住权
 柯珂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中国
 张树鑫董事、财务负责人中国中国
 韩剑董事中国中国
 张嘉琦董事中国中国
 孙鲁军董事中国中国
        
(二)国风投基金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曾用名 现任职务 性别 国籍 住地 地区的居住权 黄杰 无 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否 陈勇峰 无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孙晓文 无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黄锦贤 无 独立董事 男 新加坡 新加坡 是 于业明 无 董事 男 中国 上海 否 张军红 无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姚飞 无 董事 男 中国 深圳 否       
 姓名曾用名现任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 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住权
 黄杰董事长中国中国
 陈勇峰董事中国北京
 孙晓文董事中国北京
 黄锦贤独立董事新加坡新加坡
 于业明董事中国上海
 张军红董事中国北京
 姚飞董事中国深圳
        
(三)国风投创新基金
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曾用名 现任职务 性别 国籍 住地 地区的居住权 黄杰 无 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否 陈勇峰 无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姚宇惠 无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范道远 无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刘杰 无 董事 男 中国 北京 否       
 姓名曾用名现任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 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的居住权
 黄杰董事长中国中国
 陈勇峰董事中国北京
 姚宇惠董事中国北京
 范道远董事中国北京
 刘杰董事中国北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风投基金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除中船特气)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序号 1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0503.SZ 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601989.SH 3 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01311.SZ 4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001287.SZ 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600764.SH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证券代码
 1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03.SZ
 2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601989.SH
 3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1311.SZ
 4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01287.SZ
 5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600764.SH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新投资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除中船特气)权益的股份比例达到或超过 5%的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 600764.SH   
 序号上市公司名称证券代码
 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洋防务与信息对抗股份有限公司600764.SH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风投创新基金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新投资 100%股权,实际控制国新投资,截中国国新通过国新深圳间接持有国风投基金的股份比例为 35.29%,国新深圳 为国风投基金的第一大股东,中国国新实际控制国风投基金。截至本报告书签署 之日,国风投基金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中国国新通过国风投基金间接持有国风投创新基金的股份比例为 50.00%,国风投基金为国风投创新基金的第一大股东,中国国新实际控制国风投创新基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国风投创新基金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信息披露义务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导致的权益变动。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根据公司于 2024年 11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因股东国风投基金、国风投创新基金自身经营计划需要,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5,882,352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4年 12月 23日至 2025年 3月 21日)。其中,拟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的,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5,294,117股;拟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10,588,235股。目前,该股份减持计划还未结束。

除此之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未来 12个月内,信息披露人不排除增持或减少其拥有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风投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完成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国新投资5,400,0001.02000%5,400,0001.02000%
国风投基金18,000,0003.40000%15,670,5002.95998%
国风投创新基金5,400,0001.02000%5,400,0001.02000%
合计28,800,0005.44000%26,470,5004.9999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由 28,800,000股减少至 26,470,500股,持股比例由 5.44000%减少至 4.9999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国风投基金于 2024年 12月23日至 2024年12月 24日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减持中船特气的股票546,085股,大宗交易减持合计 1,783,415股,合计减持 2,329,500股,减持后持有中船特气股票 15,67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95998%。

本次权益变动前,国新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5,4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2000%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国风投基金持有上市公司18,0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40000%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国风投创新基金持有上市公司 5,4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2000%股份,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国风投创新基金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8,800,000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 5.44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国风投创新基金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6,470,500股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 4.99998%。

国新投资、国风投基金、国风投创新基金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 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中船特气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其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处,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柯珂
日期:2024年 12月 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黄杰
日期:2024年 12月 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黄杰
日期:2024年 12月 25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中船(邯郸)派瑞特 种气体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河北省邯郸市
股票简称中船特气股票代码6881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称国新投资有限公 司;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 投资基金股份有限 公司; 国风投创新投资基 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 路 12号恩菲科技大 厦B座5层558室;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作区南山街道桂湾 五路 128号基金小 镇对冲基金中心 504;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 庄大街 4号 2幢1层 A2111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增加□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减少■  
   无□
 不变 □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是 □
 否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直接持股数量:28,800,000股
 持股比例:5.44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26,470,5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 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柯珂
日期:2024年 12月 25日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中国国有资本风险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黄杰
日期:2024年 12月 25日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国风投创新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黄杰
日期:2024年 12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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