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田股份(002170):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4年12月25日 19:10:41 中财网

原标题:芭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芭田股份 股票代码:00217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Ltd.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 63号联合总部大厦 30、31楼) 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 B座第 22-25层)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70,224,719股
2、发行价格:7.12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99,999,999.28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85,537,523.15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70,224,719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4年 12月 31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4年 12月 31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目 录 ............................................................................................................................................... 12
释 义 ............................................................................................................................................... 14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1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16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 16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6
三、发行时间 ......................................................................................................................... 22
四、发行方式 ......................................................................................................................... 22
五、发行数量 ......................................................................................................................... 22
六、发行价格 ......................................................................................................................... 22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 ............................................................................................. 23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 23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23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 24
十一、发行对象 ..................................................................................................................... 24
十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0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31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3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3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3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3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32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 33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 33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34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34
四、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36
第五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7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编制基础的说明 ......................................................... 37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37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8
第六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40
一、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 40
二、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40
四、审计机构: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1
五、验资机构: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1
第七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42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42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42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43
一、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是否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 43
二、新增股份上市时仍符合发行条件 ................................................................................. 43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43
第九节 备查文件............................................................................................................................ 44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芭田股份、发行人、公 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董事会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认购邀请书》《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 股票认购邀请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平安证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上市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通常保留 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Ltd.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5891F
上市日期2007年 9月 19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芭田股份
股票代码002170
发行前总股本891,764,188(股)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 63号联合总部大厦 30、31楼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0755-26951598
传真0755-2658435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址www.batian.com.cn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复合肥料、新型肥料、缓控释肥、稳定性复合 肥、微生物菌剂、微生物复合肥、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土壤调理剂、液体肥料、水溶肥、中微量元素肥等各类肥料;研 发、生产、经营各类化工原料、新材料、建筑材料等;开发利用磷 矿资源及生产、销售矿产品;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 运输;生产、研发及销售喷灌、微灌、滴灌等农业给水设备以及施 肥器械、灌溉自动化控制设备等(生产项目另行申办营业执照); 承包农田水利、机电设备、节水农业工程的设计及安装;肥料及化 工领域知识产权的经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发行类型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2年 5月 24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2年 8月 29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主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修订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

2023年 2月 23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根据全面注册制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修订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

2023年 11月 6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主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修订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

2024年 8月 29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 12个月。

2024年 10月 17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果有效申购金额达到或超过认购邀请文件中本次拟募集资金金额,且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比例及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比例和募集资金规模,将发行比例从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调整为不超过 15%,将募集资金规模从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含本数)。

2、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2022年 6月 13日,发行人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023年 3月 13日,发行人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24年 6月12日。

2024年 9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决议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及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延长至 2025年 6月12日。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3年 11月 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 12月 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 2024年 10月 3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以下简称“《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包括:截止2024年 10月 18日收市后发行人前 20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54家、证券公司 40家、保险机构投资者20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 21家,剔除重复部分,共计 151名投资者。

自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发行方案文件之后至申购报价(即 2024年 11月 8日)前,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6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因此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拟邀请对象名单基础上,增加 26名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
1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浙江谦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深圳市顺时代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6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海南蔚秀投资有限公司
8西藏朗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13董易
14岳洪勋
15周雅闻
序号投资者名称
16王小刚
17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8陈学赓
19郑辉
20青岛华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1李天虹
22杭州化雨频沾私募基金有限公司
23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4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
25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张怀斌
2024年 11月 5日至 2024年 11月 8日 9点前,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共向 177名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

经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规定,也符合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要求。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4年 11月 8日上午 9:00至 12:00,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共收到 29家投资者回复的《申购报价单》,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了相关申购文件。经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2家投资者未在约定时间内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报价,其余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的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其报价均为有效报价(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保证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参与本次发行的产品之一“财通基金方舟 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出资方“方产品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剔除,其余产品的报价属于有效报价。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序号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元)是否为有效 申购
1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 限公司8.0150,000,000.00
  6.00200,000,000.00 
2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8.0130,000,000.00
  6.0070,000,000.00 
3王小刚6.8930,000,000.00
  6.8130,000,000.00 
4深圳市顺时代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6.8930,000,000.00否,未在约 定时间内足 额缴纳保证 金
  6.8130,000,000.00 
5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7.0120,000,000.00
  6.6040,000,000.00 
6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5075,000,000.00
  6.2095,000,000.00 
7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7.3850,000,000.00
8董易7.2316,000,000.00
  6.9323,000,000.00 
  6.6330,000,000.00 
9海南蔚秀投资有限公司8.2820,000,000.00
  7.5725,000,000.00 
10周雅闻6.0015,000,000.00
  5.9515,000,000.00 
  5.9015,000,000.00 
11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9915,000,000.00
  6.7921,000,000.00 
  6.4928,000,000.00 
12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7.3221,000,000.00
  7.1128,000,000.00 
  6.8135,000,000.00 
13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 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6.4115,000,000.00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 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8615,000,000.00
15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中汇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多资 产组合”)6.8615,000,000.00
1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 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 选资产管理产品”)6.8615,000,000.00
17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 资管-农业银行-华泰资产宏利价值 成长资产管理产品”)6.8615,000,000.00
18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 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基金产品-中6.8615,000,000.00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0929,000,000.00
  6.0032,000,000.00 
20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3915,000,000.00
21陈学赓6.5415,000,000.00否,未在约 定时间内足 额缴纳保证 金
2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5820,000,000.00
  7.1827,000,000.00 
  7.0229,000,000.00 
23李天虹6.7920,000,000.00
  6.4927,000,000.00 
  5.9935,000,000.00 
24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轻盐智选 3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9130,000,000.00
25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 同医疗科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5.9015,000,000.00
2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5724,000,000.00财通基金方 舟 1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对应的报价 无效,其余 产品报价有 效
  7.2762,000,000.00 
  6.83125,000,000.00 
27张宇7.1815,000,000.00
  6.8616,000,000.00 
  6.2017,000,000.00 
28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7.12200,000,000.00
2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8917,000,000.00
  7.4957,000,000.00 
  7.09118,000,000.00 
3、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公司与联席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12元/股。

经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1名。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70,224,71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99,999,999.28元。

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如下表: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数量 (股)获配金额 (元)锁定期 (月)
1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7,022,47149,999,993.526
2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4,213,48329,999,998.966
3海南蔚秀投资有限公司3,511,23524,999,993.20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005,61756,999,993.046
5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7,022,47149,999,993.526
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949,43820,999,998.566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584,26953,999,995.286
8董易2,247,19115,999,999.926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92,13426,999,994.086
10张宇2,106,74114,999,995.926
11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21,769,669155,000,043.286
合计70,224,719499,999,999.28- 
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要求。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时间为 2024年 11月 8日(T日)
四、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70,224,719股。

六、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4年 11月 6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即不低于5.90元/股。

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12元/股,相当于本次发行底价的 120.68%。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9.28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462,476.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85,537,523.15元。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2024年 11月 14日,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久安”)出具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认购资金验证报告》(久安验字[2024]第 00002号)。根据该验证报告,截至2024年 11月 13日中午 12:00止,中天国富证券为本次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款人民币 499,999,999.28元。

2024年 11月 14日,中天国富证券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合同约定的承销保荐费用(不含联席主承销商平安证券的承销费用)后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 11月 14日,久安就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久安验字[2024]第 00003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4年 11月 14日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70,224,719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9.28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462,476.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5,537,523.15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70,224,719.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415,312,804.15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与中天国富证券、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527000501013000119160
公司分行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头 支行1505528885811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红荔支行1087000000040547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福南支行8110301082399002170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 分行527000501013000120094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头 支行15981602600080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红荔支行10870000000407102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福南支行8110301082923608888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2024年 11月 22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发行对象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 1号高新大厦 10层 1007室
法定代表人柴艳丽
注册资本3,329,439.2279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92LM5C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7,022,471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2、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名称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 1号楼建威大厦 15层 16、17、18号
法定代表人董妍
注册资本28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2950M
经营范围欠发达地区的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旅游业、林 业、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现代物流、高新科技、文化创意、健 康医疗、资源的投资;投资咨询和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4,213,483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3、海南蔚秀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海南蔚秀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 56号海怡豪园 4栋 5A
法定代表人郝光辉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MA01LJHF54
经营范围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 投资活动(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 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3,511,235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8,005,617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5、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2号院 2号楼 101、201、301、501、 1201、1501、1601、1701、1801、1901、2001、2101
法定代表人赵立军
注册资本5,6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CN7CFT3N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保险业务;保险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7,022,471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E1栋基金 大厦 A座 506号
法定代表人唐泳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D7TEBR4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获配股数2,949,438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7,584,26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8、董易

姓名董易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
身份证号码32010520**07******
获配股数2,247,191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法定代表人朱健
注册资本890,461.0816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3159284XQ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证券投资咨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证券财务顾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股数3,792,134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0、张宇

姓名张宇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身份证号码11010419**06******
获配股数2,106,741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11、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 45之二 1601自编 1610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山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5763575638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
获配股数21,769,669股
限售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属于发行人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上述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对于未来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关于发行对象的核查
1、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海南蔚秀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易、张宇均以自有资金认购,以上发行对象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备案程序。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规定时间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要求的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其管理人已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上述发行对象分别以其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等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2、发行对象资金来源核查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的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律师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核查,发行对象中不含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参与本次认购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并遵守国家反洗钱的相关规定。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发行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联席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专业投资者Ⅱ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分别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C2、C3、C4、C5。

本次芭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

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联席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联席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2欠发达地区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3海南蔚秀投资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C4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5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6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8董易普通投资者C5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投资者Ⅰ
10张宇普通投资者C4
11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普通投资者C4
经核查,上述11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联席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十二、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
的结论性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股票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发行定价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24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联席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联席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和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预案,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联席主承销商已向深交所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芭田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的内容和形式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缴款通知书》《股份认购协议》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第三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于 2024年 11月 22日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芭田股份
证券代码为:002170
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4年 12月 31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4年 12月 31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仅以 2024年 9月30日数量+本次发行数量测算,不考虑其他因素):

股份类别本次发行前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80,803,35720.29251,028,07626.1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710,499,83179.71710,499,83173.89
三、股份总数891,303,188100961,527,907100
注: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数量仅以 2024年 9月 30日数量+本次发行数量测算,不考虑其他因素,与《股份登记受理确认书》差异原因为:期权行权原因导致股本变动。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总数 (股)持股比例 (%)
1黄培钊境外自然人237,927,85126.69
2项延灶境内自然人45,640,2385.12
3叶锡如境内自然人24,921,8422.80
4白如敬境内自然人14,001,0001.57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其他11,306,0001.27
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1,250,4911.26
7黄林华境内自然人10,148,1621.14
8深圳市顺时代私募证券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高维价值一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8,998,0001.01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聚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其他7,541,8000.85
10高千童境内自然人4,460,0000.50
合计375,846,38442.17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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